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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划定

孙翔峰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6月14日,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监控细则》)。公开股票异常交易监控标准,是上交所科创板交易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在境内和境外成熟市场尚属首次。其主旨是保障投资者公平交易机会,维护科创板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监控标准首次公开

  《监控细则》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

  一是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监控细则》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

  二是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进一步规定了股票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及可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三是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通过总结、提炼和归纳现有监管经验,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

  四是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投资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涉嫌参与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等情形,将予以从严监管。对于会员未适当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上交所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保障投资者公平交易机会

  《监管细则》主旨是围绕保障投资者公平交易机会,维护科创板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比如,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市场人士分析,该做法是一项国际通用的措施,目前中国香港市场、日本市场以及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等交易所均有采用,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错单、恶意拉抬打压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

  大幅偏离市场价格的高价买单或低价卖单进入市场后,会与大量存量订单主动成交,造成市场流动性瞬间减少。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可以避免上述订单进入市场,有助于减少市场流动性的瞬间大量消耗,防止股价瞬间大幅波动。

  此外,5大类异常交易行为均可能对市场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干扰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的正常运行,甚至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从量化标准看,均需具备一定的资金或持股优势,且交易规模或市场占比较高。

  “公开异常交易监控标准是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监管的一大创举,在境内和境外成熟市场中均尚无先例。《细则》的制定充分回应了市场呼声,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前述市场人士表示,加强异常交易监管对于投资者有着重要的保护意义。(下转A07版)

  推动监管公开透明

  上交所表示,在科创板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不仅是维护科创板市场交易秩序的重要监管制度创新,也是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充分体现,有助于为主板等其他市场的交易监管积累可推广、可复制的有益经验,进而推动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为会员开展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及投资者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为会员监控系统建设提供规则参考,进一步发挥会员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的作用,推动完善“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监管模式。

  此外,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进一步完善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体系,有助于投资者进行自我约束,合法合规交易。同时,避免异常交易行为对投资者交易决策产生误导,减少异常交易行为对交易秩序的干扰,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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