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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董事长郭文英:将在科创板开展持股行权工作

孙翔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孙翔峰)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21日正式发布并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近日接受中国证券报等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特别指出的是,《意见》中关于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举措,不仅仅适用于科创板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其他投资者维权案件,也一体适用,这对于探索推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郭文英表示,作为中国证监会设立的公益性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主要职责就是通过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诉讼与支持诉讼等具体业务,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投服中心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和落实《意见》要求,在科创板开展持股行权工作,在证券纠纷化解、支持诉讼、示范判决和损失核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进一步丰富“追首恶”的诉讼实践;二是积极探索推动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三是选取适当案件探索启动股东代表诉讼;四是积极推动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体制机制;五是不断完善“损失核定+示范判决+专业调解”的证券群体性纠纷解决模式,全面推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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