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康得集团与康得新被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

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 严重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彭扬 欧阳剑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6日消息,经交易商协会2019年第八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得集团”)、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新”)公开谴责、责令整改和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的处分。自律处分决定于7月31日正式生效。

  交易商协会披露了康得集团和康得新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的严重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交易商协会称,康得集团和康得新长期虚假披露财务信息,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存续期未披露相关重大事项信息,且债务融资工具出现重大风险或违约情形,相关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人权益,违背了市场诚信意识,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康得集团和康得新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相关规定,违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恶劣,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两家发行人公开谴责、责令改正、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的处分,给予相关责任人公开谴责、严重警告和警告不等的处分,并认定部分人员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针对康得集团和康得新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的涉嫌违规行为以及部分责任人员的复审申请,协会正按流程推进相关工作,待形成自律处分决定后另行通报。

  交易商协会表示,信息披露是债券市场健康运行的根基,也是违法违规的“高危区”,个别发行主体对法律法规和市场纪律缺乏敬畏之心,出现严重损害投资人权益的恶性行为,对此,交易商协会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从快从严惩戒,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