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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推进住房租赁试点 探索“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王舒嫄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中国证券报记者9月3日于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获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利用闲置的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并由其自主经营管理或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经营。

  《通知》共提出14项具体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制定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力度、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和规范个人出租闲置房源、探索“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市场供应主体、搭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租赁备案管理和人口信息申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据悉,本次试点工作将分为三阶段进行,2019年6月—2019年9月为启动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9月为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为总结发展阶段。计划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以国有资本为引领,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服务管理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通知》进一步体现了当前各大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在租赁市场方面的探索导向。而且从区位上看,除了一些热点省会城市外,当前西部省会城市也开始逐渐展开租赁市场的试点,“这对于城市未来的土地开发和项目经营等都有较为积极的影响。”

  从政策内容看,严跃进指出,共有三方面创新内容。一是强化城中村改造和租赁业务挂钩模式,体现了后续对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盘活导向。尤其是考虑到近期土地管理法的推行,预计后续此类省会城市的旧村改造中,会积极和租赁住房进行结合,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是有积极作用的。二是从开发商角度首提先租后售的模式。通知明确,连续出租超过10年且终止租赁的,出售时可按照新建商品房办理销售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并按出售时税收政策缴纳相关税费。三是首提租金收益权质押贷款概念,明确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开展住房租金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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