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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动一批国企实现多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提出7个方面26条改革举措。《方案》明确,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公众公司导向改革,积极开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

   《方案》明确,到2022年,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系列成果,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模式,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资监管格局更加健全;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国企主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基本健全;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经营机制,竞争类企业基本完成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1/3的企业集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优质服务品牌。

   《方案》明确,深化公众公司导向的改革。推动竞争类企业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性业务上市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推动一批企业实现多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实施混改。

  《方案》提出,推进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淡化资本的区域、层级和所有制属性,实施横向联合、纵向整合以及专业化重组,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主业企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方案》还指出,积极开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扩大员工持股试点范围,允许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的企业集团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参与员工持股。适度调整员工持股企业与所在企业集团交易限制,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适度放宽单一员工持股比例限制。积极探索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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