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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指数公司成亚洲首家通过BMR注册指数机构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10月28日披露,日前收到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书面通知,确认自2019年10月10日起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正式通过认证模式注册,成为目前为止亚洲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符合《欧盟基准指数监管条例》(以下简称“BMR”)监管要求的第三国基准管理人。

  中证指数公司表示,此举表明中证指数公司通过国际实践率先打破了指数业务国际市场的地区进入壁垒,公司未来不仅可在欧盟持续开展已认证指数的相关业务,同时也将有力提升旗下指数的国际影响力,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

  《欧盟基准指数监管条例》(“BMR”)由欧盟理事会于2016年5月12日正式批准,是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金融基准指数报告原则》(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Benchmarks)制定的全球范围内第一部有关基准指数的官方监管规定,旨在保证欧盟境内基准指数市场健康繁荣运行、消弭调和基准指数各主体间利益冲突、打击人为操纵、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统一各成员国基准指数的立法。

  BMR直接适用主体包括欧盟域内以及欧盟域外的第三国基准指数管理者、原始数据提供者与基准指数使用者。BMR对基准指数管理者提出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监督、利益冲突管理、指数编制、数据收集、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监管要求,以确保金融基准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换言之,基准指数管理者若要在欧盟境内提供新的指数产品,必须通过BMR注册。

  据介绍,早在BMR颁布前中证指数公司已有多条指数在欧盟分别被用于发行ETF产品,或被作为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OTC产品标的。为使境外客户使用公司指数不受影响,同时基于自身未来长期的商业计划与BMR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中证指数公司在第一时间决定按照BMR规定通过认证模式开展系列指数在欧盟的注册,范围涵盖上证系列及中证系列的股票、债券、多资产三大类指数。

  以认证模式完成BMR注册具有极大挑战性。首先,基准指数管理者应当符合IOSCO的要求,获得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的合规鉴证;其次,须经过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严格的材料审核和咨疑;最后,通过欧盟的审核和接受。整个过程需在欧盟规定的限定期限前完成,但英国脱欧的大背景又增添了注册事项时间和进程上的不可控。鉴于此,中证指数公司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定同时开展IOSCO鉴证及BMR注册资料准备。同时,公司聘请了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支持。

  中证指数公司表示,在整个过程中,公司面临了重重考验,却始终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前进助力,对照国际要求不懈努力。2018年11月30日,公司如期获得IOSCO鉴证报告,在治理架构、内控制度、指数日常管理和监督、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多方面实现了一次全面且体系化的提升。值得一提的是,迄今尚未有任何一家境内金融指数机构通过IOSCO鉴证。而后续英国监管机构多轮多番的邮件咨疑,更是启发公司深入思考,知法规所要求,更知其所以然的提升过程。注册成功不仅意味着中证指数公司可在欧盟持续开展指数业务,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公司未来在欧盟乃至全球范围更好地进行战略布局,为其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指数服务。

  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中证指数公司旗下包括沪深300指数、中证金边中期国债指数、上证50指数等已作为ETF标的指数在欧盟域内得到应用。其中,沪深300指数有2只ETF产品跟踪,总资产规模约83亿元人民币,该指数自2012年以来始终是当地ETF跟踪资产规模最大的A股指数,中证指数公司也长期保持着最领先的A股ETF指数供应商地位。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总经理陆素源向记者表示,在中国证监会指导和沪深交易所支持下,中证指数公司率先通过BMR注册,是国际监管准则在中国市场实践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提高行业自律规范,进一步促进指数业务健康发展。同时,通过此次BMR注册,上证系列指数和中证系列指数的合规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也为未来公司加速国际化进程奠定了扎实基础。公司未来将会严格遵守BMR的规定及FCA手册有关章节所规定的义务,不断完善和细化各项规范措施,落实业务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将自身打造成投资者更加信赖的专业指数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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