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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卢文道:继续坚守科创板定位 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

孙翔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孙翔峰)11月5日是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一周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审核启动以来,交易所一直注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所确立的科创属性评价机制,把握好科创板定位。未来,随着试点注册制改革的推进,上交所还会不断总结审核实践、优化审核标准,及时向市场公布。

  卢文道表示,关于科创板定位的把握是科创板建设中十分重要的问题,相关要求也十分明确。科创板审核启动以来,上交所一直注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所确立的科创属性评价机制,把握好科创板定位。主要做法是,督促发行人就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合理评估,要求保荐机构进行核查把关,也可以根据需要向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在此基础上,交易所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先进性程度、研发投入等情况,加大问询力度,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清楚;对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不同意其发行上市申请。

  卢文道介绍,从实践情况看,目前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配套制度确立的科创属性评价判断机制,总体上是有效的。科创板已经支持了一批符合科创定位的企业上市,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初步显现。也有几家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终止了发行上市审核。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坚守科创板定位,在审核环节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

  科创板注册制一直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卢文道表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是注册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上交所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中,需要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基本要求,贯穿在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定价、上市后的持续监管等不同层面,贯穿于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全过程。”

  从发行审核环节来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精简优化部分发行上市门槛,转化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以往实践中掌握的对科创企业不适应的发行上市隐形门槛,转化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将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通过信息披露,落实到具体的审核企业和审核事项中。

  二是强化发行上市中的信息披露内容。重点是结合科创企业特点,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行业信息、经营风险、管理层讨论,特别是企业的科创属性和技术先进性等方面信息。从实践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原有的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够充分、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够到位、信息披露语言不够友好等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在稳步提升中。

  三是探索推行以信息披露文件为重点的公开化问询式审核。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作为主要审核内容。问询式审核实行全公开,包括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审核进展、审核结果全公开。从实践情况看,公开化问询式审核,对督促发行人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压实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促进审核过程公开透明,发挥了积极作用。接下来,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将进一步聚焦财务交易真实性、信息披露重大性、风险揭示充分性、投资者决策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四是明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中各方的职责。发行人要“讲清楚”,承担第一位主体责任,要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中介机构要“核清楚”,要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查验证,承担好把关责任。审核机构要“问清楚”,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进行专业化的审核问询,努力问出一家真公司。投资者要“想清楚”,在发行人充分披露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和风险后,自行判断为什么买卖企业发行的股票,自担风险。

  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严把上市公司入口关,也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中的一项重要要求。

  “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十分注重围绕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特别是财务和交易方面的事项,开展一轮或多轮问询,督促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卢文道说。

  其表示,这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让企业接受市场严格选择的基础。与此同时,结合审核问询情况,对相关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开展现场督导,要求对审核中合理怀疑的重要事项如何开展了上市辅导和现场核查,进行说明、提供证据。目前已有8家企业经审核问询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有4家企业经过现场督导发行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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