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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民:组织新三板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记者11月28日从全国股转公司获悉,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陈永民11月26日在北京市新三板改革培训工作会上致辞时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前期收集到的市场各方意见,抓紧完善出台相关制度规则,组织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同时,全力配合北京市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为北京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推动北京地区经济结构持续升级发展。

  陈永民表示,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11月8日,发布改革相关的两项部门规章,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发布六件自律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陈永民指出,此次新三板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实现与交易所的错位发展;坚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通道,完善基础制度安排,促进融资、交易、定价等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坚持新三板六年多探索形成的经验和制度优势,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为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精准服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中介机构责任,防范市场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

  从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规则看,本次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设立精选层。新三板挂牌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后,由保荐人推荐,经过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精选层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二是改革现行定向发行制度。主要是取消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完善挂牌同时发行制度。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同时实施定向发行,如符合创新层条件的,还可直接申请进入创新层。四是实施差异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结合市场分层,根据挂牌公司风险和流动性水平,实行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五是引入公募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入市,壮大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为市场不断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六是落实转板上市机制。新三板成长壮大的挂牌公司,经过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上市条件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七是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市场分层和挂牌公司实际,合理设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实施分类监管。八是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完善摘牌制度,形成市场“有进有出”的良性机制。

  陈永民指出,新三板改革是系统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强调与交易所市场错位发展。新三板市场要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定位,坚持近几年新三板探索形成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二是通过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实现与交易所市场的衔接,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三是此次改革涵盖了从挂牌、分层、交易、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监管、摘牌、转板等多个方面,不仅涉及精选层的问题,同时也在改革基础层和创新层;不仅是优化融资交易制度,同时也加强了中介的责任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四是针对不同层次,进一步完善差异化的制度。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差异化的制度安排,配套不同的投资者适当性,使这些企业逐步适应资本市场,形成规范的行为模式,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降低市场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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