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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陈永民:推动新三板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

程丹证券时报

  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陈永民近日在北京市新三板改革培训工作会上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前期收集的市场各方意见,抓紧完善出台相关制度规则,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

  10月2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11月8日,证监会发布改革相关的两项部门规章,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发布六件自律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陈永民表示,此次新三板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实现与交易所的错位发展;坚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通道,完善基础制度安排,促进融资、交易、定价等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坚持新三板六年多探索形成的经验和制度优势,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为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精准服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中介机构责任,防范市场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

  从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规则看,本次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设立精选层。新三板挂牌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后,由保荐人推荐,经过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精选层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二是改革现行定向发行制度。主要是取消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完善挂牌同时发行制度。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同时实施定向发行,如符合创新层条件的,还可直接申请进入创新层。四是实施差异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结合市场分层,根据挂牌公司风险和流动性水平,实行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五是引入公募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入市,壮大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为市场不断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六是落实转板上市机制。新三板成长壮大的挂牌公司,经过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上市条件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七是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市场分层和挂牌公司实际,合理设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实施分类监管。八是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完善摘牌制度,形成市场“有进有出”的良性机制。

  陈永民表示,本次新三板改革是系统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强调与交易所市场错位发展。新三板市场要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定位,坚持近几年新三板探索形成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二是通过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实现与交易所市场的衔接,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三是此次改革涵盖了从挂牌、分层、交易、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监管、摘牌、转板等多个方面,不仅涉及精选层,同时也在改革基础层和创新层;不仅是优化融资交易制度,同时也加强了中介的责任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四是针对不同层次,进一步完善差异化的制度。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差异化的制度安排,配套不同的投资者适当性,使这些企业逐步适应资本市场,形成规范的行为模式,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降低市场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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