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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五部门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修订

倪铭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财政部网站6日消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称,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修订。
  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8〕4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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