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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督促辖区机构落实诉求处理首要责任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广东证监局网站12月10日消息,近日,广东证监局指导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推动辖区全部证券期货基金法人机构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签订了小额速调合作协议。广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与投服中心合作,加强对调解中心的工作指导,督促辖区机构落实诉求处理首要责任,推动辖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证券期货纠纷,经投资者申请,投服中心可根据纠纷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行业惯例等提出调解建议,签约机构应按该建议与投资者签署调解协议并履行。调解中心同时是投服中心的广东调解工作站,广东辖区投资者可就小额速调事项向调解中心申请。

  广东证监局一直高度重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自2018年底最高院、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来,广东证监局认真梳理推进工作重点,指导调解中心借鉴小额速调先行地区经验,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推进工作总体计划安排,细化任务并逐一落实。一是向辖区经营机构介绍小额速调机制及先行地区运行情况,加深经营机构对小额速调机制的理解和认识,引导机构自愿签署小额速调合作协议。二是加强多方沟通及协商,就小额速调合作协议适用纠纷范围、启动条件、调解程序等广泛征求机构意见,最终促成机构与投服中心达成合作协议。三是及时建立配套制度。指导调解中心制定《广东调解工作站小额速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覆盖小额速调工作全链条;修订《广东辖区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保护专员工作指引》,进一步提高辖区机构纠纷化解效率及投资者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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