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会大幅减轻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负担
倪铭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商务部网站1月2日消息,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总的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会大幅减轻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负担。
第一,外资管理体制实现重大变革,简化和优化了外资准入管理程序。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备案制度,按照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这是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成果,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需填报的信息大幅精简。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确有必要、高效便利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定了信息报送内容和范围,信息报告采集的数据项作了大幅精简。
第三,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信息,无需重复报送。信息报告制度下,近三成数据项可通过部门共享方式采集,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无需重复报送信息。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信息,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向商务主管部门推送;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设立企业的信息将完全通过共享获得,企业无须另行报送。
第四,报送信息的流程进一步合并和优化。外商投资初始、变更、注销报告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同步进行,年度报告与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的报送时间、渠道相同,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向两部门分别报送投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