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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加强信披监管 违规信披无疑“火中取栗”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3月1日,上交所对博瑞医药发出监管关注函,对公司董秘通报批评;深交所对海南海药及公司董秘通报批评。此前,两家公司均曾发公告,蹭抗击疫情某药物的热点。

  “蹭热点”受严监管

  A股市场总有个别公司热衷于蹭热点、炒概念,通过发布公告、在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问询、在公司公众号发布新闻等方式,对热点题材进行概念炒作。

  仔细梳理,爱“蹭热点”的公司也有共性。一些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业务类型及开展模式等重要信息缺失,一些公司对风险提示不足,仅仅强调公司有相关概念产品,而不提这些产品事实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极小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不仅极易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少数公司股价更是出现多次异常波动。

  监管则始终对上市公司蹭热点、炒概念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以深交所为例,据中证君不完全统计,2月3日以来,深交所已针对概念炒作,向15家公司发出17份问询函或关注函,对7家公司发出监管函。同时,一波纪律处分也将相继落地。

  2月11日,博瑞医药发布《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称于近日成功仿制开发了抗击疫情某药物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公司已经批量生产出原料药,相关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

  随后,2月14日,海南海药公告公司及国内外合作伙伴成功开发了抗击疫情某药物的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公司在公告中多次提及通过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在抗病毒药物研制上取得进展的信息。例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号召,通过与国内外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已经完成该药品原料药及制剂工艺研发,并已经完成制剂的第一批生产,并已具备年产350 万支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但公告中却未对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模式、各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如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是掌握在上市公司还是合作伙伴手段、上市公司是否只是OEM生产。未披露关键信息并不妨碍炒作,公告一出,海南海药在接下来的一个交易日轻易收获涨停板。

  3月1日,上交所对博瑞医药发出监管关注函,对公司董秘通报批评;深交所对海南海药及公司董秘通报批评。

  以新《证券法》落地为契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强调了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新《证券法》将处罚上限从六十万元提高至一千万元,相关主体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月28日晚间,两所发布《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新《证券法》时代下,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违规信披的代价越来越大,蹭热点、炒概念无疑是火中取栗。

  据接近监管层的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监管部门将以新《证券法》实施为契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履行好应尽的监管职责。

  其一,保持高度的监管敏感性,扩大监控范围,除公告、互动易之外,对微博微信等方式迎合市场热点题材进行概念炒作的公司加强问询力度,对于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从严监管。

  其二,增强监管威慑力,针对市场关注度高、情形恶劣的公司,通过“发函问询+交易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联合监管,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启动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程序。

  其三,完善制度供给,补齐制度短板,对通过互动易等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予以进一步规范,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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