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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监会5月22日消息,为优化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促进证券公司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引导证券行业差异化发展,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优化,进一步强化合规、审慎经营导向,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导向。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征求意见稿优化了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等,同时完善持续合规状况的扣分标准及调降级别依据,有利于完善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打造良好行业生态。

  优化评价指标

  分类监管制度是证券行业一项基础性监管制度。2009年5月,中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确立了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并于2010年5月、2017年7月两次进行修改。近年来,分类监管制度对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控、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正向激励作用,得到行业和市场认可。本次修改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维持现行以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主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体系和有效做法,着重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优化,集中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合规、审慎经营导向。围绕使分类评价结果更加准确反映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状况,完善对证券公司及其人员被采取处罚处分措施的扣分规则,明确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严重失效等情形予以调降分类级别的依据,全面梳理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和标准。优化风险管理能力加分项,引导证券公司强化资本约束,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切实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导向。适应行业发展状况,从营业收入、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财富管理、信息技术投入等方面,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既反映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又反映其专项业务能力,引导证券公司突出主业,做优做强,同时也引导证券行业差异化发展。

  完善分类监管

  分析人士指出,证监会拟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是对近期完善分类监管政策的延续。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差异化发展思路,对好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做优做强做大;对问题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健全黑名单制度,真正体现奖优罚劣。

  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证监会会同相关部委正在制定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在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继续推进建设“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健全声誉约束机制,打造良好行业生态。

  “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是对近期券商监管政策的延续。一是利好行业龙头,排名靠前的券商实力较强,加分可能性更高;二是重合规风控,守住风险底线。总体而言,新规定将进一步鼓励券商行业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前券商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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