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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将弱化盈利考核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近日印发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指引》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四个维度构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指引》突出政策导向,鼓励业务拓展,弱化盈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

  据了解,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仍然存在放大倍数不高,聚焦支小支农不够等问题,政策功能作用仍未充分发挥。其中,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正向激励不足、过度强调盈利性考核,是重要掣肘因素之一。

  因此,《指引》在广泛调研后构建了评价体系。在突出政策导向方面,重点考核新增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新增10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担保费率等指标,引导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在鼓励业务拓展方面,在经营能力上重点考核新增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等指标,鼓励担保机构主动作为、扩大业务规模。在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方面,既提供绩效评价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供各地参考,又允许各地结合本地及机构实际对指标及分值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弱化盈利考核方面,《指引》明确经济下行期内可暂不考核降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逆周期调节作用。在强化正向激励方面,《指引》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担保机构获得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等财政支持以及确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的重要依据,增强机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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