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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科创板转板上市

孙翔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孙翔峰)6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科创板或创业板。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部署下,全力支持转板上市相关制度建设。按要求对需要交易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做好制度供给,进一步明确转板上市相关规则;建立完善包括转板上市审核沟通机制、转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等;共同大力开展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广宣导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上交所科创板转板上市。

  科创板作作为试点注册制的先行先试板块,已经开展了近一年的注册制审核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创业板也即将正式开启存量市场推行注册制的试点。注册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推行为新三板推出转板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今年,新三板改革正式落地,转板机制构建起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链接通道,对促进各板块之间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场人士认为,改革成效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检验和巩固,再行研判推广到其他板块的必要性和可行方式。

  目前,挂牌公司到沪深交易所上市需履行从新三板摘牌并经证监会重新核准或注册程序,在IPO审核过程中与其他企业无差异,摘牌再上市显著增加企业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转板制度可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所场所的变更,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无需摊薄股份,可降低企业到交易所上市成本,便利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待公司完成转板后,便应视同于科创板和创业板IPO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再融资等一系列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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