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王舒嫄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月7日消息,《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包括8章66条,涉及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措施、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其中,《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条例》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条例》标志着住房租赁政策更加细化,对后续规范和引导租赁市场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