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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发展报告》建议重点健全新市民租赁住房体系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12月21日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下称《报告》)。《报告》建议,启动实施“租售结合”的“新市民安居工程”,重点健全新市民租赁住房体系;改革现行公积金制度等。
  一是建立体系化和定量化的政策基准。比如,住房需求政策与监管边界有“125”,即限购政策可以定位在,本地单身限购一套,本地家庭有条件限购两套,限售时间以5年为临界点。贷款政策方面,实施“351”,即各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存量占比不高于3成,二套及以上首付比例5成以上至全款,二套及以上贷款利率基于基准利率上浮1成以上。
  二是加快开征房地产税以带动长效机制建设。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坚持“立法先行,加快立法”、“充分授权,地方主责”、“逐步推进,水到渠成”的总体思路,以仅对新交易或者过户(包括赠与和继承)的非经营性住房家庭开征房地产税制度,而对拥有存量房但暂不进行交易和过户的住房家庭暂不征收房地产税的总体方案,并根据一定税率(0.5%-3%区间内)、税基、起征点开征房地产税。
  三是启动实施“租售结合”的“新市民安居工程”,重点健全新市民租赁住房体系。首先,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一批公租房很有必要,但鉴于目前控制存量住房已经较多,建议主要通过购买旧房作为公租房出租、收储社会闲散房源配租、保障对象从市场上租赁由保障部门认可并租金补贴的住房等形式。加快构建租赁住房在线信息和交易平台,尝试探索出租和承租家庭直接交易模式。反对租赁市场垄断。
  四是改革现行公积金制度。应改革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基础制度,构建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制度体系;改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融资机构;以住房公积金为主体框架,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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