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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下更加不容披露文件粗制滥造 监管部门或将对保荐机构实行“评分”模式

时娜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由于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已有多家保荐机构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关注函,另有两家拟IPO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截至2021年1月1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下,深交所已累计受理543家IPO申请、275家再融资申请、16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一轮赛跑下来,保荐机构执业水平开始见真章。据券商人士透露,针对申报材料质量不高等问题,除了采取工作措施及监管措施,监管层已在酝酿将申请文件制作质量与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进行挂钩,考虑对每次上报的招股书、反馈回复进行打分,并以此作为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在创业板从事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业务的执业质量定期评价的依据。

  保荐机构执业质量引发监管关注

  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压严压实中介责任,尤其强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然而,一些保荐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半年多时间里,表现不尽如人意。

  据业内人士透露,深交所在创业板审核动态里,连续对IPO申报文件质量差、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提出批评,并在最近几个月里,对多家保荐机构采取了出具《监管关注函》的工作措施。

  据了解,深交所在审核中发现,在审的创业板IPO项目中,一些项目的信息披露存在多处事实错误,如新签订单金额存在较大差异,采购、盘点等多处信息存在统计错误或笔误;一些项目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及反馈回复文件与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数据存在差异,首次申报招股书数据存在多处错误。

  此外,一些拟IPO企业未及时主动向深交所报告发行人申报后受到的环保行政处罚,直至第二轮问询后才报告。有的拟IPO企业对于发行人披露的子公司客户实控人被纪检机关带走协助调查等重大事项,未及时提交专项核查说明。更有甚者,一些项目的申报文件中出现大量复制粘贴与发行人无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2020年12月21日,深交所对情节较为严重的创业板IPO企业奇德新材及日发纺织发出书面警示监管函并公示。这两家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中存在多处信息披露错漏、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同一数据披露前后不一致等情形。

  与此同时,相关保荐代表人也因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对申报文件披露信息予以全面核查验证,被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包括东莞证券的保代文斌、杨娜,国信证券的王水兵、杨涛。

  酝酿“打分”引导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深圳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注册制给券商投行业务带来重大机遇的同时,也对券商投行提出了更高要求。若项目组为了赶时间进度,申报材料粗制滥造,可能会得不偿失。据悉,监管机构已经在酝酿将申请文件制作质量与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进行挂钩。

  据了解,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方法,交易所考虑对每次上报的招股书、反馈回复进行打分,并以此作为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在创业板从事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业务的执业质量定期评价的依据。“打分”较高者,其负责的项目未来或可享受绿色通道,分数较低者保荐的项目或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核。

  “我们希望监管机构对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打分并公布打分情况,以方便拟IPO公司进行选择。”一家知名创投机构的投资经理向记者表示。

  分析人士指出,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的正式运行可能已不再遥远。

  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中已提到建立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此前,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公布了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这些或引发投行生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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