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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固定收益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3月16日消息,2021年3月10日,协会固定收益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研究部署协会下一步落实工作。会议由主任委员、招商证券董事长霍达主持,证监会债券部副主任刘榕及协会副会长孟宥慈出席会议并讲话。证监会机构部、债券部相关处室,委员及部分证券公司代表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进一步落实《证券法》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责任,严禁逃废债,有助于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与会者还就债券承销法律责任及进一步规范债券承销业务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研讨。

  刘榕在讲话中指出,《管理办法》修订,体现了规范发展和强化监管的总体思路,在债券承销法律责任方面,根据《证券法》《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确认的相关原则,总结监管实践,强化了对承销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承销机构应当更加重视尽职调查环节的应尽责任。刘榕期望,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积极引导行业学习贯彻落实最新规则、促进行业稳健发展、构建行业良好生态。

  孟宥慈表示,下一步,协会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落实《管理办法》等新规要求,发挥自律职能,配套推进相关工作,包括:系统修订相关自律规则,开展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研究,完善公司债券业务评价,做好新规宣传培训等。

  霍达在会议总结时表示,行业应当摒弃惯性思维,转变思路,积极履行中介机构责任,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并积极倡议加强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做到“了解规则、尊重规则、运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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