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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民企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主要受惠主体

欧阳剑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在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好税收惠民事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我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也是国际上鼓励企业创新投入的通行政策手段。

黄运表示,今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对稳定政策预期,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为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再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进一步提前让企业获得政策实惠。

他介绍,从7月份政策落实情况看,全国共有30.8万户企业提前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享受减免税额约2300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是政策最主要的受惠主体。在享受加计扣除金额最多的前100户企业中,有80户为民营企业,前10户企业则全部都是民营企业。这反映出民营企业既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力军”,也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主要受益者。

同时,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上半年,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户数和金额分别占全部研发企业的65.4%、83%,与2022年相比,享受户数占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

此外,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占据研发主体地位。上半年,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合计享受加计扣除企业户数、金额占全部研发企业的94.6%、94.5%,是政策享受的前三大行业,与2022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个和1.3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企业享受户数、金额占全部研发企业的56.7%、61.8%。

黄运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支持创新发展、提高创新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7%和8.8%,其中二季度同比分别增长11.5%和11.4%,较一季度分别提高1.7个和5.4个百分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仍有部分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在7月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黄运强调,为进一步拓宽政策红利惠及面,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开通在8、9月份变更第二季度预缴申报表,让其能补充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更好释放政策助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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