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措施出台
加大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 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财政部1月20日消息,财政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近日出台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措施:针对提振消费,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围绕支持民间投资,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优化实施“双贴息”政策
根据《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政策安排,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政策、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优化主要体现在贴息力度更大,消费领域更广,实施期限更长,机构覆盖面更宽。
从贴息力度来看,对于个人消费者,消费者在一家银行单笔消费可获得的贴息额由500元提高到3000元。对于消费服务行业的企业,将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从100万元大幅提高到1000万元,贴息金额也从1万元相应提高到10万元。
从期限来看,上述两项政策的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6年底。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
在消费领域方面,个人消费方面,将覆盖人群多、应用场景广泛的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到贴息范围,并取消了原有政策中对消费领域的限制。对于服务业经营主体,在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此外,经办机构覆盖面从原有的20余家全国性机构,扩展到500多家经办机构。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一揽子政策从信贷、贴息、担保、补偿等多方面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扩大支持范围。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同时,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实施期限。
根据《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在投向领域上,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新型显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相关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和软件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领域,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
根据《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将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民间投资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