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在等待数月后迎来了最大一波利好。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其中,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和“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这两项政策成为温州金融改革的最大亮点。
尽管如此,温州民营经济的持续资本饥渴,何时能够得到舒缓,仍有待这种认可及时落实为进一步措施。
民资金融阳光化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民间资金可发起新型金融组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温州市政府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也是此前温州方面寄予很大希望的一条。
“这个意义重大在于,此前,并没有民间资本发起过,都是银行在发起,这一条让民间资本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上述官员认为,这一条是同“非公36条”接轨的。
对于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方培林来说,这一准入无疑是一个最好的消息,他最想进入的领域,现在已经有了踏入的可能,其在金融领域的身份,也可以从“半地下”转向“阳光里”。
“民资可以进入村镇银行等,这就明确了,这一块可以充分让民资进入。”方培林对本报表示,这比“非公36条”更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