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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拟试点开展银行间外汇掉期冲销业务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今日发布关于在银行间市场试点开展外汇掉期冲销业务的通知。通知称,为推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拟试点开展银行间外汇掉期冲销业务(以下简称“冲销业务”)。

  全文

  关于在银行间市场试点开展外汇掉期冲销业务的通知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为推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拟试点开展银行间外汇掉期冲销业务(以下简称“冲销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冲销业务,交易中心发布《银行间市场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冲销规则》(附件1)和《银行间市场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冲销细则》(附件2),请遵照执行。

  二、冲销业务试点对象暂定为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掉期做市商,参与机构范围将视冲销实际情况调整。拟参加冲销业务的机构应向交易中心提交申请表和签署《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计算服务协议》。若已签署该协议,机构只需提交申请表。

  三、冲销业务参与机构应于开展冲销业务前根据《交易后处理平台(会员端)用户手册》完成系统连接和参数配置等业务操作。

  四、交易双方自行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冲销业务的,应于冲销日当日将冲销结果等信息向交易中心报备。

  五、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 侯屾,021-50493082

  技术联系人 沈叶,021-5895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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