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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配资摊上大事:抓到就“没一罚三” 有券商还顶风作案

证券时报

  昨日(12月6日),网络疯传监管层正严查温州各大券商配资事项,并称银河证券锦绣路营业部负责人被扣押,全部营业部员工的电脑及手机遭强制没收。对此,银河证券温州营业部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时报独家回应作出否认。

  尽管如此,这还是说明了可能存在的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备受市场关注。而日前,恒生网络等机构因在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依法作出严惩,也为此类事件敲响了警钟。

  11月末,时隔一年多,首例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的靴子落地。恒生网络等机构因在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依法作出严惩,基本按照“没一罚三”从重处罚,对部分责任人员予以顶格处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专家表示,场外配资中的违法行为危害巨大。这次行政处罚是针对场外配资中违法的标志性案件,从证券监管部门层面明确了配资行为中的法律边界。

  近4000亿元非法资金违规入市

  2015年,国内A股市场经历了罕见的大幅波动。2015年5月起,中国证监会就多次警示场外配资中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此后全面清查场外配资。

  相关资料显示,恒生网络、同花顺公司、铭创公司等三家网络公司在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提供相关服务。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恒生网络HOMS系统、铭创公司FPRC系统、同花顺公司资产管理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网络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上述六个配资公司或个人通过HOMS系统、FPRC系统非法向市场引入资金3901.81亿元。

  证监会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行为直接违反了现行证券法律法规,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破坏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金融管理秩序,提升了全市场资金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引导资金“脱实向虚”,造成巨量社会资金违规通过直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通道流入股市,无序流动,最终导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升高,妨害了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功能的有效发挥。

  虚拟账户成逃避监管执法的庇护所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严格落实证券交易实名制,并了解自己的客户,证券公司对客户身份具有审查、了解义务,应当审慎经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应当对其客户证券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而在此案件中,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和方正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存储、报送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有的证券公司接入HOMS系统等外接系统,开立了大量子账户,交易比较异常。

  相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部分券商更加性质恶劣行为在于,在2015年7月《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发布之后,仍有3家券商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账户,情节严重。

  专家对记者表示,配资模式下的虚拟账户颠覆了资本市场基本的实名登记制度,致使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失去根基,同时也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逃避监管执法的“庇护所”,削弱了监管执法的有效性,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成多发态势,背离资本市场赖以存在的“三公”原则。

  非法场外配资游离于监管视野

  对于上述行为的危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记者表示,场外配资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经多层嵌套之后的杠杆比率远远超出审慎监管的要求,具有典型的“顺周期”特征,对市场助涨助跌作用明显。

  他说,特别是在市场下跌行情中,配资机构为了规避其自身风险作出的强制平仓行为,会造成股票价格过度偏离其真实价值,引发市场“踩踏”和连锁反应,风险由高杠杆配资向低杠杆配资蔓延,由股票期货市场向银行间市场扩散,流动性收缩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威胁金融安全。

  场外配资的高杠杆属性和“强制平仓”的风控制度安排,使其具有高风险特征,相关主体如不能尽到“投资者适当性”的审查义务,就会造成大量中小投资者承担远超出其承受能力的风险,本质上是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据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证监会收到大量投资者对场外配资活动的举报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希望能够督促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落实“客户适当性”原则,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二是建议督促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风险管理,维护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建议加强场外配资业务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对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高压态势;四是建议加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风险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提示配资风险,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五是建议将股市、期市、债市等市场的场外配资均纳入监管范畴,加强交叉风险监管,加强监管联动;六是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所有场外配资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或公开传播此类信息。

  明确配资行为法律边界

  正是基于场外配资中各类违法行为的上述违法性和市场危害性,以及投资者的关切与诉求,证监会对相关违法主体依法作出严惩,基本按照“没一罚三”的执法尺度从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部分责任人员予以顶格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表示,重拳治乱,猛药去疴,以生动案例明确互联网证券期货业务的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重申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基本前提,及时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牢牢守住资本市场的法律和风险底线,切实发挥服务于实体经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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