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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呼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大变局与新征程”论坛举行

任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办,新华财富传媒集团协办、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承办的“互联网金融:大变局与新征程”论坛22日在京举行。与会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的野蛮时代终结,目前互联网金融在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方面亟待加强。

  陆金所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执行官杨峻表示,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市场参与者良莠不齐、信息披露不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缺失、交易各方权责定位不明晰等。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正在暴露,我们需要去规范它,而其规范的来源是它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所带来的冲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指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要针对的是善意的参与者,针对其能力不足而带来的风险进行规避、防范。而对于带有不良目的的参与者,则需通过法律、法规的办法进行甄别,特别对法律的执行、行为监管等提出了非常多的要求。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其他部委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网贷行业不可触碰13条红线。此后,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广告、第三方支付等领域。

  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认为,目前,对互联网金融整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新瓶装旧酒”。他提到,除少数优秀互联网金融机构外,绝大多数平台还是用互联网之名行传统金融之实。若仍是用新的技术、新的概念来做旧的业务,互联网金融没有前景可言。

  此外,他还表示,从目前的监管形势上看,监管层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出现的新业务、新技术等进行监管,但缺少对最基础的内容管制,即实名制、交易、透明度等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认为,互联网金融应该加强自律监管,并将其作为监管体系的有益补充。“当然,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特殊性,自律监管缺乏实质性举措。换言之,自律监管不能代替行政监管,行政监管体系仍还是主导。”

  他还指出,互联网金融除了加强自律监管外,还要引入“监管沙盒”,通过包容性监管理念使监管由被动响应向主动引导转变,即金融监管部门需在其金融创新中心设立旨在为金融机构、金融创新提供一个“安全空间”的一整套新型监管机制。

  会上,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证金牛金融研究中心等机构和学者共同撰写的报告《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发布。该课题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包括李扬、新华财富传媒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证券报董事长葛玮、新华财富传媒集团董事兼总编辑吴锦才、陆金所董事长李仁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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