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贷资金存管新政出台 专家:或将促使大批平台退出

央广网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继备案登记政策出台之后,网贷行业迎来了又一细则出台。昨天,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根据这一指引的要求,P2P机构在完成备案之后需要进行资金存管,存管人很明确地限定在了商业银行,同时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不对借贷行为保证、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对目前大多数的网贷平台来说,银行资金存管门槛较高,平台本身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运营能力和相关资质,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平台推进银行资金存管的过程相对缓慢。而随着此次《指引》落地以及网贷《暂行办法》整改期的结束,优质平台得以留下,问题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网贷行业有望获得重新修复,在加速行业出清的同时,促进行业回归中介本质,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同时,这次《指引》明确了银行在推进资金存管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即存管银行作为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指引》的这些条款实际上明确了银行的一些免责范围,明确了银行在资金存管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这从政策上或将减轻银行方面的顾虑,有望增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义务的积极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吴庆对此作出分析和解读。

  吴庆:“这次有关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的《指引》出台,我认为是对P2P网络借贷行业的推进,让它变得更好。但是这个行业还需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结合现在行业的实际状况;二是结合《指引》出台后能够带来的变化;三是考虑后续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还需要做哪些事。

  实际上,网络借贷在一两年之前就已出现了发展过大、过量、投资过多以及平台数量太多的状况。网络借贷具有自然垄断性,在中国这么大的市场中,未来很可能大的平台不超过10家,能够生存下来的不会达到三位数,但目前统计的网络借贷平台有两三千家,并且这未必统计得很全面,同时,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所以说网贷行业从平台数量来说就已发展太多,这在一两年前已经出现。

  另外,这个行业规则无章可寻。同时它主要是金融或准金融业务,于是又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这可以用‘劣币驱逐良币’、‘一粒老鼠屎就坏了一锅汤’的故事来形象得形容。一些不良平台在市场上的出现,可能让投资人、老百姓无法分辨。所以索性不去和他们打交道。于是行业整体的发展也受到影响,这是在对网络借贷监管实施前出现的情况。

  这次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规则是加强监管的环节。这次出台的《指引》会促使大批P2P平台退出市场。这些平台本来就会退出市场,但规则的出现会加速其退出。由此,剩下的网络借贷平台可能做得更大、更强,风险控制可能更好。

  同时,资金存管是有技术含量的。如果做得好就能把风险控制得小;若做得不够好就容易发生P2P平台侵占、挪用,甚至卷款跑路的风险。这是在资金存管新规实施后也可能会发生的问题,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存管规则,提高存管技术和能力。

  再者,网贷跟银行的逻辑不同。商业银行这次已明确了由自己承担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但商业银行有资金池,网贷是明确规定不可以有资金池。在没有资金池的情况下,一旦网贷的资产端发生损失,那么部分投资人就会直接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对投资人而言就要加强风险提示。虽然投资的钱由P2P的平台运作并被银行托管,但要承担作为出资人所面临的风险,这和把钱存到银行是不同的。反之,把钱存到银行是进入资金池,银行会通过资金池来分担风险,那么资产方的损失就不会直接穿透到投资人。同时,这次公布的《指引》里专门公布了商业银行的免责条款,其只承担存管责任,对于资金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商业银行不予承担。”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