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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 金融创新将迎来更审慎全面的监管

经济参考报

  未来5年,金融创新将迎来怎样的监管环境?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监管要求——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在审慎监管前提下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健全风险全覆盖监管框架,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与“十三五”规划中有关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等表述相比,新表述强调了监管与创新的关系。

  “这意味着下一阶段,金融科技和创新不会再‘跑马圈地’式‘野蛮生长’,而要纳入一致性的、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系当中。”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说。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重视创新发展,金融产品和市场层次不断丰富。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日新月异。

  然而,金融创新之下,乱象仍存。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提高了风险防控水平。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市场垄断、数据权属不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这些乱象不是金融创新本身导致的,而是部分互联网平台、金融机构以创新之名行套利之实、扰乱市场秩序导致的,属于‘伪创新’。”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说。

  在他看来,良性的金融创新应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根本方向,以防控金融风险为根本要求。

  事实上,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曾明确: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对此,监管部门积极表态,明确监管要求。银保监会提出,提高金融法治化水平,对各类金融活动和行为依法实施全面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展监管科技,大力提升监管效能。

  近段时间,我国加快脚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金融市场乱象予以整治——禁止未经批准跨省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叫停”违规互联网存款;明确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要求;强化互联网保险业务持牌经营原则;禁止小贷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同时,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

  “这些举措都体现出,我国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环境在逐步完善。”曾刚表示,此前,个别金融科技创新业务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如今逐步将监管体系扩充和完善至全覆盖,能够更好地保护用户权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审慎监管不意味着拒绝创新。”曾刚认为,金融创新未来发展方向有三。一是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增强金融普惠性,服务长尾客户;二是支持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三是支持监管部门提升监管科技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在监管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将良性金融创新与‘伪创新’区分开来,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也要深刻理解监管要求,妥善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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