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广东:7月起农民工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邱明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6月23日电(记者邱明)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农民工失业保险将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在《条例》修订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新《条例》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在制度上消除了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

   为了便于外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该《条例》提出,对不选择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此外,新《条例》还增加了生育保障,对领取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