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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光鲜数据背后浙江农民的真实光景

沈锡权、黄筱、陈晓波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2月1日电题:2015,光鲜数据背后浙江农民的真实光景

  新华社记者 沈锡权、黄筱、陈晓波

  这是一组抽象而普通的数据:21125;2.07;4600。

  但其中蕴含振奋人心的讯息:第一个数据,是浙江农民2015年的人均纯收入,在全国省、自治区中首个“破两万”,并蝉联“31连冠”;第二个数据,是这个省当年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为全国各省、自治区最低;第三个数据,是这个省设置的相当于全国标准两倍的“贫困线”,并且2015年无人在这条线上“掉队”,率先高标准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

  一高、一低、一率先,如何解读这些光鲜、靓丽的数据?数据背后,浙江农民生活又是怎样一番真实的生活光景?

  发展“草根经济” 成就31年“创富状元”

  在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楼内,“老统计”殷柏尧处长与记者挑灯夜战一起“算细账”之后“道破天机”:浙江农民工资性收入达1308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1.95%,同比高出全国平均数逾20个百分点。

  “农民收入高的主要原因就是浙江的非农化水平高,大量的农民在职业身份上得到了转换。”殷柏尧说。最新统计显示,浙江全省就业人口的非农化率为85.3%。

  “全省有208万家企业,99%是中小民营企业,出省(含国内外)经商600万人……”浙商研究会一位副会长算了一笔大账:近6000万浙江人里面,扣除老人小孩非劳动力,大约4个国民中有一个是“小老板”、股东或其他形式的市场主体。

  记者在温州瑞安市塘下镇采访到一位风风火火的女老板,她的话很实在:“别看我是个老板,凌晨两点还在码头接货,天天眼圈是黑的;别看我是个农民,可我的厂子养活了700多人。”

  走马浙江,随处可见这样自强不息、底气十足的“小老板”,虽然他们的户口本第一页上还依然写着“农业户口”。

  “浙江农民富起来的主要途径就是让千百万民众成为市场主体。”浙江省政府参事顾益康说,中小企业多是乡里乡亲的股份合作制“草根经济”,一个中小企业办成功,一批人都富起来。

  诸暨市大唐镇户籍人口才3万,却有1万多家企业,几乎家家户户都办企业,只要有50平方米的房子,就会拿出20平方米搞袜机。该市一位副市长形象地说:“诸暨就是一个大工厂,车间就在千家万户老百姓家里。”他说,诸暨农民只要没有大病大灾,一般情况下,一家人一年赚十几万元没问题。

  临近春节,新昌县羽林街道白段村村民俞丹丹正忙着采购年货。2015年,俞丹丹的工资收入5.5万,是她2008年刚工作时的两倍多。7年来,俞丹丹在本县的一家制药厂从一线工人做起,收入逐年增加。

  最新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浙江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保持高位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4.5%。农民收入从“破万”到“破两万”,浙江仅用了6年时间。

  城乡差距稳步缩小 “待遇”均等渐成现实

  农村工业化、农民非农化步伐的加速让浙江农民率先成了“首富”,同时,浙江农民在创富过程中“追赶”市民的脚步也沒有停止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稳步缩小。在刚刚过去的“十二五”期间,浙江农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出0.9个百分点。

  3年前,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横港村村民蒋兰仙将宅基地置换成镇上120平方米和67平方米的两套完整产权公寓及两个车库,房产价值一下子涨了70多万元。

  蒋兰仙将小套房子和车库租出去,每个月能从中收到1000多元租金。蒋兰仙的丈夫在工厂上班,而她自己则经营着一片果园,并兼职做理发生意。“粗略算,以前家庭年收入七八万,现在近15万元。”蒋兰仙满意地说。

  嘉兴市2015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6838元,为浙江十一个地级市中最高。嘉兴的城乡居民收入比仅为1.70:1,又为全省最低。嘉兴市农办干部俞小琳认为,嘉兴“均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在二次分配投入的公共福利、公共服务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实现了均等化,“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系列制度,嘉兴都率先实现了无缝对接,连最低生活保障都实行了城乡统一标准,月均588元。”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省各地不断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城乡居民的“同等待遇”渐成现实。在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德清,附着在户口本上的32项居民实际待遇差异被逐一消除,当地三合乡一名在车祸中不幸遇难的农民,因此得到同城镇居民一样的赔偿金(约为原标准的两倍)。

  导致产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另一大因素是财产性收入差距。在浙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幕已逐渐拉开,改革的槌子开始敲响长期“沉睡”、模糊化的农村集体资产。

  2015年底,浙江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全省近3万个村的3500多万农民当上社员股东,完成1159.6亿元的经营性资产量化,“确权到人”让农民增加了财产性收入,“权跟人走”让有条件的农民放心进城。

  不让贫困群众掉队 政府为特定贫困群体“兜底”

  2015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的重大决策,提出不把绝对贫困现象带入“十三五”。通过政策兜底,全省农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所有县的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600元以上,新增低保人员12万人,实现保基本、保民生。

  今年72岁的陈朝贵是浙西松阳县古市镇寺口村农户,无儿无女,仅仅靠种点粮食为生,生活极为拮据。记者在陈朝贵的登记卡上看到,他的个人事项被登记为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脱贫经历、面临问题、下步打算等几类。村里为他申请了低保补助,他的生活有所改观。这两年村里茶叶市场快速发展,陈朝贵被聘为保洁员,每月有了一千多元的收入,实现了脱贫。

  “类似这样的扶贫‘大数据’在浙江全省都已经建立,并且实现了电子化。”浙江省农办(扶贫办)副主任邵峰说。

  经过精准施策、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年底统计表明,全省21万户家庭人均收入在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当年人均收入全面超过4600元——这一标准是全国绝对贫困线的两倍。

  缙云县将烧饼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举措之一,政府为农民搭建“创客”平台,此举不仅全面消除了“4600元以下农户”贫困现象,还在全县掀起一股“两创”的热潮。

  曾经因丈夫生病而致贫的53岁农妇李美英,2014年参加了政府组织的烧饼师傅培训,之后到杭州下沙开了一家缙云烧饼示范店,两年不到时间,她不仅还清了5万元负债,还有了积蓄,把生病的丈夫也接到了杭州。让她惊喜的是,今年还拿到了政府给予的1万元“示范店”补贴。

  过去的十多年间,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每5年出台一个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上马一个针对特定贫困群体的扶贫工程。“十二五”时期,浙江省财政每年向本省26个欠发达县转移支付年均保持在300亿元以上,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均增长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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