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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烧烤”模式开启 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叶婧、魏圣曜新华社

 

  近日我国多地开启高温“烧烤”模式,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出台了“发放高温津贴”“限制工作时间”等相关规定,但很多劳动者仍面临“‘享受’了高温,得不到保护”的困境。业内人士认为,打通高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需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同时,高温保护并非可有可无,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强化监管。

  多地高温“烧烤”,劳动者挥汗如雨

  近日,长江中下游和江南大部、华北地区出现今年以来最强高温天气,上海、湖北、重庆等地相继拉响今夏首个高温红色预警。山东、江苏、安徽的一些地区电网负荷屡创新高,全国多地开启高温“烧烤”模式。

  受高温影响,我国不少地方出现民众中暑甚至被诊断为“热射病”的案例。据山东德州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统计,7月1日至28日,共接到中暑事件60起。

  在山东济南,28日,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酷暑中,许多劳动者仍然头顶烈日从早忙到晚。

  济南市一家家电售后服务中心负责空调安装的高志安就是其中之一。临近中午,高志安腰里系着安全绳,整个身子悬挂在一栋居民楼的窗外,一只脚踩在外机固定支架上,明晃晃的艳阳把空调外机面板烤成了一块“烙铁”。“今年主要是为网购和一些大型家电卖场的客户安装空调。这几天天特别热,正是安装旺季,每天要安七八台,得抓紧时间完成。”高志安说。

  高温保护规定,落实几何?

  为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多地都出台了“发放高温津贴”“限制工作时间”等相关规定,但记者了解到,不少劳动者还是面临着“‘享受’了高温,却得不到保护”的困境。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2015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以及山东省2011年7月施行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

  高志安告诉记者,他从来没有拿过高温津贴,今年也只是领到过几盒藿香正气水。“不仅我没拿过,我身边装空调的同事都没有这块补贴。”

  山东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处长张志宏说,就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看,央企、省属企业落实得较好,私企落实相对较差;分行业来说,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用工较多,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仅没有高温津贴,甚至连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都难以落实。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些地方对高温天气下工作时间进行了规定。张志宏告诉记者,《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当日应当停止工作;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但记者采访发现,这一规定不仅是在建筑工人、空调安装工人等传统职业领域难以全面落实,在物流快递员、餐饮外卖员等新兴职业领域也近乎“纸上谈兵”。“温度越高,叫外卖的人越多,怎么可能避开高温时间送餐?”济南市一家外卖公司的职员说。

  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要真正打通高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需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和劳动者维权意识。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等认为,一方面,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越往基层越薄弱,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式不相适应,应加快出台政策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涉及高温补贴的举报投诉相对较少,申请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更少,劳动者维权意识有待加强。

  有关专家直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导致一些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高温津贴很多时候变得“可有可无”。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刘国敏表示,2012年人社部等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已纳入工资总额,并非简单的一种福利。她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克扣高温津贴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津贴发放的情况,建议对落实不到位的视同拖欠、克扣工资,发现一例严惩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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