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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松绑高校教师兼职 “青椒”压力仍然存在

时代周报

  继去年开始推动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今年3月推出“人才体制改革30条”等一系列动作之后,一道更具体的中央文件在高教科研体制改革路上又进一步。

  11月7日,唐怡(化名)的朋友圈里都是关于“中央发文,允许教师兼职兼薪”的文章。唐怡是西部某高校新闻学院的讲师,她自己未曾兼职过,但身边兼职的同事不少。这则文件令她疑惑:“难道以前兼职违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允许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此前,国家对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兼职未有明确规定,许多教师抱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观念下海试水,成功者使个人收入倍增,失败者或被单位警告,或被直接开除。《意见》的出台,某种程度上为“兼职”定了名分。

  高校教师兼职早非秘密。根据麦可思公司2016年9月的一份报告,50.1%的本科教师和52.7%的高职高专教师曾有为增加收入而兼职的经历,其中讲师和助教的比例均超过50%。

  同样不是秘密的,是中国高校教师的收入。麦可思公司的报告中还提到,大学青年教师平均月收入为4711元,低于大学教师平均月收入(5478元)767元。其中,男性青年教师的平均月收入为4876元,女性为4545元。

  《意见》的出台引发舆论热议:一部分人关注官方承认兼职会否引起“教师兼职潮”,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另一部分人则开始关注高校教师一直以来的生存压力。

  “大学老师兼职其实一直存在,此次无非是官方认可,名正言顺而已。”兰州大学新闻院副教授穆建刚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高压下的“青椒”

  穆建刚是兰大新闻学院的“明星老师”,被学生们喊做“大穆”。其教学魅力不仅来源于一口陕西口音普通话和诙谐的教学风格,还源于他丰富的社会经验,可以给学生现身说法。

  兰大本科大部分位于距离兰州城区48公里的榆中校区。教师大部分住在城区,如果要赶上早上第一节课,必须6点起床才能坐上到榆中的校车。即便如此,在教学之余,穆建刚还是一家咨询公司的首席专家,平时他会带领一个研究小组,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形象设计传播、广告创意等。

  穆建刚表示:“这些工作都与教研的专业相关,目的是产学研一体化。”

  提到高校教师,人们普遍印象是清闲、自由、有社会地位,但近年来,青年高校教师群体被越来越多报道的是“压力”。网络词语“青椒”,即指代焦虑中的青年教师群体。青年高校教师在刚入职不久、经验尚且不足的情况下,面临着来自学术、教学、科研、晋升等各方面的压力,然而更大的压力来源则是付出与收入不匹配。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廉思领衔的《中国高校青年教师调查报告》提到,作为近九成拥有博士学位的高知群体,高校青年教师是高压人群。72.3%的受访者直言“压力大”,其中更有36.3%的人认为“压力非常大”。

  该调查还显示,每月能有经济结余的高校青年教师只占31.3%,23.7%的人收不抵支,11.8%的高校青年教师在工作的前几年内,经济上主要靠父母和配偶支持。

  该调查分析,高校青年教师刚入职不久,工资和职称较低,申请课题经费难度较大,而结婚、买房、买车、子女升学、赡养老人等经济压力又集中涌现,以致不少人不得不从事各种兼职,以代课、培训、承揽项目等贴补家用。调查显示,有14.2%受访的青年教师以兼职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张爱凤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教师兼职合法化体现出对知识的一种尊重和认可:“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高校教师的收入在社会当中并不突出,允许教师适当兼职,可以让老师的文化资本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转化为经济资本。”

  事实上,文件出台之前,大部分高校在教师兼职方面都管得较宽松。穆建刚表示,兰州大学未出台过限制教师兼职的规定。深圳大学前校长章必功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他在任时的人事方案规定:第一,兼职必须完成教学任务;第二,兼职必须报告学校。

  章必功补充道,此次《意见》的出台或是针对某些不允许兼职的高校。

  会否导致忽视本职工作?

  在穆建刚看来,教师兼职有两方面好处:其一为通过兼职,让高校教师发挥特长,服务社会,使科技创新及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其二是既使企业和相关机构收益提高,亦使老师的个人收入增加。

  一片叫好声中,也有人担心会否变相鼓励高校教师兼职而忽视本职工作。张爱凤坦言,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老师把太多精力放在兼职上面,对本职工作投入就会少,教学工作可能会被进一步忽视。

  “我之前是分管教学工作,目前高校的教学工作虽然名义上处在核心地位,但实际上很多高校对此的重视程度都在下降,原因是在这上面大量的投入很难在短时间内产生比较显著的效果或成果。这跟做项目不一样,比如说理工科申请一个项目都是几千万元级别,最后的成果还可以转化,但培养一个学生可能需要四年,有什么成果也不知道。”张爱凤说道。

  教育专家熊丙奇也提到,近年我国高校加强了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考核,但由行政主导的考核存在诸多人为因素,有的教师长期不在岗位,却保留编制“吃空饷”,这种情况下,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兼职,可能加剧这一问题。

  熊丙奇建议,应当在高校内建立和完善基于教育和学术本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教师专注本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在此基础上才去兼职。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教育部此前表示,允许教师兼职的范围不包括中小学教师。

  “马太效应”或加剧

  北京工业大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年联合发布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改革研究》显示,以教授群体为例,2010年收入最低的10%年收入为56157元,收入最高的10%则为330642元,最高者为最低者的5.9倍。职称的级别越高,其内部的收入差别越大。

  张爱凤亦担心《意见》的出台可能加剧这一现状,真正的弱势群体“青椒”却无法减负:“能出去兼职肯定得有一定的身份,比如说你的行政身份、职称,这些人本身就处在高校金字塔的上端,这样给他们确实带来了很多机会,但要考虑的是底下的很大一部分群体。比如说‘青椒’们本身还处在成长期,能力还不足以到社会上去兼职,但他们面临的压力也挺大的。”

  需要警惕的是,兼职合法化之后,贪腐现象也可能伴随而来。熊丙奇表示,不同的科研人员、高校教师有不同的资源,有的担任行政领导,有的是院系、学科负责人,还有的担任研究生导师,“兼职会不会产生利益输送等问题,也是需要防患的”。

  熊丙奇表示,发达国家的一流大学对教师兼职是十分谨慎的,通常,教师在学术机构(协会)兼职是允许的,可如果牵涉到具体利益,就要建立利益回避机制。

  管理细则仍在制定

  时代周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关于高校教师兼职,政策上并非一味宽松,而出现一些反复,此次下发的《意见》能否切实推广,还需看后续的跟进措施。

  2012年,教育部出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2013年,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鼓励高校教师兼职但不获薪酬;2014-2015年,陆续有包括北京、广东等地颁布政策,允许高校教师兼职;2016年9月,教育部党组又印发了《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格规定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张爱凤表示,《意见》本身是好的,但需要一些后续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能避免不好的影响。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科技部、教育部等单位正在针对高校教师兼职兼薪的管理细则问题,推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高校等单位制定相关细则。

  熊丙奇则在其评论文章中称,允许高校教师兼职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高校和科研机构应致力于提高科研人员和教师的待遇,实行年薪制,“让他们可以过相对体面的生活”,而不是想着通过兼职兼薪来挣钱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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