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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2.4%

班娟娟经济参考报

  一季度居民“钱袋子”报告日前出炉。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报告显示,居民收入继续增加,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同比名义增长13.7%,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0%;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13.7%,两年平均增长4.5%。其中,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2.4%。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延续上年同期以来增速逐季走高的趋势,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司长方晓丹表示。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20元,名义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98元,名义增长1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3%。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

  工资收入是带动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石。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2.4%,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6.7%。

  “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持续显效,工资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方晓丹指出,一季度以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成效持续显现。同时,就地过年使居民从业时间显著增加,工业生产增长加快、服务业逐步恢复带动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增加,为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转移收入是拉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10.7%,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8.7%,增速比2019年一季度加快1.4个百分点。(记者 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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