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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修订棉花期货合约规则 助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马爽) 郑商所7月28日发布公告称,近期郑商所修订了棉花期货、期权合约名称及多项业务规则。郑商所相关负责人2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棉花期货上市的第16年,16年来棉花期货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发挥,与现货市场的融合持续深化,成为了棉花产业发展的稳定器、推进器。同时,在棉花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部分新情况、新变化出现,对持续夯实巩固棉花期货制度基础提出新要求。为更好地贴近现货实际,进一步提升棉花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郑商所对棉花期货合约规则进行了修订。

  此次棉花期货规则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调整棉花期货仓单有效期,二是增设棉花含杂率指标上限,三是更新棉花入库包装要求,四是删除中转交割制度相关规定,五是调整棉花期货、期权合约名称。

  具体来看,仓单有效期方面,此次合约修订缩短了棉花期货仓单有效期,将棉花仓单强制注销时间调整为N+1年11月的第15个交易日。调整后,能够保障用于1月合约交割的均为新年度产棉花,有效解决1月合约交割时新陈棉花交杂问题,突出1月合约价格的代表性。同时,缩短仓单有效期有利于减少仓单货物在库时间,减少陈棉积压,提升交割仓储安全。

  含杂率指标方面,此次合约修订增加了在棉花期货仓单注册入库过程中,含杂率不得高于3.5%的规定,主要考虑到部分高含杂棉花流入下游影响纺纱质量。设置棉花含杂率指标上限可以避免高含杂棉花流入期货市场,能够为棉花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创造更优基础条件。

  入库包装方面,2013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包装》(GB6975-2013)发布,代替2007版国标。新国标针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如增加了棉包塑料包装袋的基本制作要求,增加了其断裂伸长率指标和抗老化指标;在捆扎材料中删除了规格为Φ2.5mm、Φ3.2mm、Φ3.75mm、Φ4.0mm的镀锌钢丝、碳钢钢带和高强度钢带;将“塑料捆扎带”名称改为“棉花包装用聚酯捆扎带”,增加其接头拉断力和接头剥离力的性能指标;增加了棉花包装用聚酯捆扎带的接头重叠长度和表面标明内容等。为与国标保持一致,棉花期货关于入库棉花包装相关要求采用最新国标规定。

  中转交割仓库方面,2015年,为顺应棉花产业转移趋势,郑商所在新疆设置中转交割仓库,检验在新疆开展棉花期货交割的可行性。2017年9月,新疆棉花期货中转交割库正式转化成为交割仓库,中转交割这一具有针对性、临时性和探索性特点的制度安排已经完成了使命,因此在新规则体系中,删除关于中转交割制度的规定。

  期货、期权合约名称方面,此次合约修订将合约名称由“一号棉花期货合约”修改为“棉花期货”。棉花期权合约因期货合约定名,随着棉花期货合约名称修改,期权合约标的物名称也随之改变。

  此次棉花期货合约规则修订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即2021/2022棉花年度新注册的棉花仓单开始执行此次合约规则修改内容,之前已生成的棉花仓单不受此次修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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