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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保监局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服务 前三季度绿色信贷余额近万亿元

张玉洁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玉洁)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浙江银保监局获悉,截至2020年9月末,浙江(不含宁波)绿色信贷余额9285亿元,比年初增加1723亿元,同比增长28.4%,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

  数据大幅增长的背后,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支持。

  近期浙江银保监局联合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经济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全面总结推广绿色金融良好经验做法,强化金融与产业绿色化协同发展,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先行先试,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业务。

  在推进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银行保险机构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经信部门、住建部门的绿色信息共享机制,搭建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色金融服务专区”,扩大绿色信息共享范围,全面纳入16类环保信息,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骨干企业名单,绿色制造项目库以及绿色建筑名单目录库等绿色信息。

  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上,《实施意见》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完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差异化绿色信贷和保险政策,绿色金融“二三五”工作机制。“二”即实行绿色金融“一把手负责制”和环评“一票否决制”。把绿色金融建设作为各级机构一把手直接负责的重点工程,纳入绩效考核。依托覆盖全省6万多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级,对A、B、C、D、E等五类不同评价结果企业,实施差异化绿色信贷和保险政策,对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授信。“三”即推进绿色金融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管理。实施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全流程管理,建立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实现所有融资企业(项目)全覆盖管理。“五”即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五专”工作机制,打造绿色专业化经营体系,实施绿色金融专项激励,开辟绿色审批专项通道,配置绿色信贷专项规模,强化绿色专项产品服务创新,构建差异化绿色金融服务机制。

  此外,《实施意见》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地方发展实际,进一步创新产品服务。一是助力绿色制造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污染集中或循环化处理等改造。二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探索绿色建筑金融服务规范化体系。三是创新绿色供应链融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便捷的线上金融服务。四是支持乡村绿色发展,创新“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五是支持低碳循环经济,探索碳排放权资产的抵质押、回购业务,“个人碳账户”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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