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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个医保谈判药品在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

傅苏颖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6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第二批)新闻发布会。截至2021年5月31日,92个药品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5.2万家。

  分品种看,富马酸伏诺拉生片等5个药品在32个省份(含兵团)均有配备,73个药品覆盖超过20个省份。江苏和河南配备药品品种数量居前,覆盖89个品种。北京等13个省份覆盖药品数量超过80个。

  推动医保谈判药品落地

  国家医保局医药司目录处处长张西凡介绍,为方便广大患者及时购买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缓解谈判药品“落地难”,医保局组织相关企业报送了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本次组织企业报送的配备信息共涉及92个药品,均为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张西凡表示,总体而言,谈判药品配备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临床急需药品的配备机构数量保持快速增长。与4月份相比,19个临床急需药品配备机构数量从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68%;覆盖省份的数量持续增加,平均覆盖省份的数量从22个增至25个。二是不同治疗领域药品的配备情况存在差别,肿瘤、慢性病等配备情况优于抗感染、骨科、肠外营养等药品配备情况。三是同期上市的药品中,西药配备机构数量高于中成药。四是配备机构数量与药品上市时间呈正相关,上市时间越长,配备机构数量越多。五是不同地区间存在差别。从平均配备药品数量看,东、中、西部地区呈递减趋势。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于3月1日起正式启用,其纳入119种新药,价格平均下降50.64%。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药品的治疗领域广泛,包括慢阻肺用药、红斑狼疮用药、抗抑郁症用药等。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7种抗癌药,包括PD-1、仑伐替尼等。

  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第一批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显示,截至今年4月15日,19种谈判药品在全国3324家定点医药机构有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417家,定点零售药店1907家。从第二批名单看,无论是药品数量还是定点医疗机构配售数量均有明显增长。

  扩展医疗保障服务范围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保办主任冷家骅表示,过去认为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医疗保障的工作就算完成了,但实际上,药品能否进入医疗机构,患者能否有效安全服用药物等医疗保障服务还需要持续推进。国家医保局定期发布配备机构名单,将促进收集这些药品在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准入情况,进一步扩展医疗保障服务范围。

  冷家骅表示,抗肿瘤的一些口服药品方面,除了院内治疗,还包括院外获取口服药品进行治疗,这需要有资质的医生和药师给予专业指导,并对患者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长期监测。这也是打通谈判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内容。

  谈判药品配备机构信息报送方面,张西凡介绍,国家医保局已经建立了报送机制。向有关企业印发通知,就报送的药品范围、内容格式、程序方式、时限安排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每家企业确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按程序报送信息等工作。国家医保局组织相关企业对92个谈判药品的配备情况进行了报送。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形式审核和沟通协调,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企业更正完善,努力保证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另外,国家医保局优化查询模块。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开发“医药企业线上报送第二批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和“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参考名单查询模块”,方便患者查询。

  张西凡称,下一步,医保局将继续扩大谈判药品报送范围,优化报送程序,健全定期发布机制,加强指导调度,通过持续更新发布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推动谈判药品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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