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投保率和费率齐升 董责险热度持续走高

黄一灵 薛瑾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三年来,董责险在A股市场持续“走红”。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共有337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购买董责险,远超2021年的248家和2020年的119家。

  业内人士表示,A股上市公司日益重视董责险的积极作用,市场总体投保意愿在增强。同时,培养董责险专业人才也成为当务之急。

  投保率实现高增长

  日前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3)》显示,2022年共有33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购买董责险的公告信息,投保公司数量同比上升36%。事实上,近三年购买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长。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王民表示,投保率的高增长一方面是因为新证券法的实施,特别是新证券法确立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大幅提高了A股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的诉讼风险;另一方面,康美药业等案件的司法实践将董监高的责任风险演绎到现实中,再次证明了诉讼风险与董责险需求具有正相关关系。

  《报告》显示,A股董责险简单平均费率(以公告中保费预算与保额为计算基础)自2017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从2017年三季度的千分之二已上升到2022年的近千分之八。对于未来费率变化趋势,《报告》认为,随着上市公司面临的诉讼风险上升及董责险赔案增多,董责险费率的上涨也是一个必然趋势。

  考验险企承保能力

  业内人士指出,董责险的保障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针对董监高的个人保障,另一部分是针对上市公司的保障。董责险的主要目的是降低董监高履行职责时的不当行为可能引致的责任风险,减少民事赔偿责任给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的压力,确保董监高的人才供给,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赔偿保障。

  “投保董责险到底有没有用?”这是不少A股上市公司关心的一个问题。目前,保险市场标准的董责险条款均有如实告知及不法行为“可分性”的设计,即针对造假的相关主体绝不赔偿,但针对不知情且未参与者可持续按照保险合同获得相关保障。

  一大型险企相关人士称,“不法行为责任免除”的适用及判定一般以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民事/刑事判决书或被保险人自认等作为判定标准。针对法院民事判决的判定方式,过往人民法院针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一般不会对具体行为进行判定,而是依赖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投保率和费率均处上升趋势的背景下,业内人士预计,出险率势必会出现增加。“2022年A股董责险索赔与潜在索赔明显增多,考虑到董责险索赔的长尾特点,预计2023年可能有更多的潜在索赔将转化为实际索赔。”《报告》指出。

  对险企而言,其承保能力也面临一定考验。“保险公司应在确保长期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结合A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的实际风险敞口提供更本土化、更有针对性的承保方案。”上述人士称。

  积极培养专业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公司可以在董事任职期间为董事因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董责险这一市场大有可为,未来随着全面注册制的稳步落地,我国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数量或呈现大幅度增长。

  从保费空间来看,据光大证券非银团队测算,我国董责险若能在2030年达到85%的覆盖率水平,则2021年至2030年董责险保费共计可收入76.2亿元。

  不过,董责险市场的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在我们对险企的调研中,受访对象认为,缺乏专业人才及上市公司投保意愿不强是影响A股董责险发展和拖累费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此外,保单条款复杂晦涩、市场承保能力不足也是制约董责险发展的原因。”王民称。

  《报告》提出,为推动董责险的健康发展以发挥其积极作用,除需要继续加强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意识之外,培养董责险专业人才是关键条件之一,这是解决董责险的销售、承保与理赔难题的基础。

  王民建议,保险机构需要培养专业的核保和理赔队伍。董责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险种,需要具有复合型教育背景的人才来做核保和理赔。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