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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被罚48万元

陈露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陈露)1月10日,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具体来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徐良、严宏、詹昌乐、余志杰、林有潮、林圣锋,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事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合计被处以48万元罚款;徐良被处以警告及1万元罚款;詹昌乐被处以警告及3.9万元罚款;严宏被处以警告及1.5万元罚款;余志杰被处以警告及2.5万元罚款;林有潮被处以警告及1万元罚款;林圣锋被处以警告及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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