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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古宅“改头换面” 跨省迁建“拆真造假”

魏董华 王学涛 毛伟豪经济参考报

  浙江商人吴某手里有一座神秘的木楼。

  他亲口告诉记者,这是十余年前从古建筑大省山西拆回来的“省保”。这座楼原来在黄河边上,由于年久失修倒塌后,村支书拍着胸脯、担着风险卖给了他。运回浙江后,他们对这座楼进行了修复。因为要保守秘密,地名、楼名都不能透露。

  吴某所说的真实性有待证实。在调研中,记者发现这个不知真假的“故事”背后牵扯出一条倒卖古建筑的灰色产业链。有人贩卖古建筑构件或整座古建筑,其中不乏受保护的文物古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等,通过“整容”改头换面,实现异地迁建、跨省流通,并从中牟取暴利。古建筑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变得支离破碎,四处流浪,历史信息丢失,文化传承被“造假”混淆,身份不明,乡愁难觅。

 

   一村最多时百余户涉足“踩地皮”

  谁给古建商供货?记者第一次从吴某嘴里知晓了“踩地皮”这个词。所谓“踩地皮”,是指村民搜集当地古建筑基本信息、报价等,转介给大买家赚取中间费。后来,也有村民自己低价买下,然后再倒卖给下游买家。

  古建商前期主要依靠当地村民“踩地皮”来确定目标。

  吴某掏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了几个四五百人的微信群。群里很活跃,不断有“踩地皮”的人把古建筑或构件的照片、信息发到群里,问他要不要。

  “‘踩地皮’的人来自五湖四海,跟我们长期打交道的不少于一万人吧。”吴某说:“‘踩地皮’很赚钱,一个人开上三轮车到处跑,看到有石墩买石墩,看到有砖拿砖,看到有瓦买瓦。”

  说到“踩地皮”,吴某多次提到古建大省山西。他说自己在太原有一个收购古建筑构件的基地,占地100余亩,主要存放旧砖瓦。去年,他曾在山西万荣县住了一个月左右,专程收购古物。

  吴某只是众多倒卖古建筑的商人之一,在这种商机的刺激下,有些村庄靠“踩地皮”致富。

  记者来到万荣县某村,看到一块荒地上堆满各种石板,一排排尺寸各异的石狮子整齐排列。村后一片空地上临时搭建起一些待售的古建筑。这里以收购古建闻名业界。“最多时村里有100多户人家做这个生意。”一位村民说。

  “踩地皮”时遇到产权清晰的古建筑最好办,但如果是集体拥有产权的古建就比较麻烦,有时需要“多方签字”才能买卖。交易完成后,古建拆装师傅在构件上做好标记,画下图,然后动手拆。大件的柱、梁,小件的斗拱、雀替,还有阶条石、垂带、踏跺、下碱等,以及相对完好的瓦片,拆下后,装上大卡车,运到存放地,再把房子搭建起来展示给买家。

  村里一家古建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李某从事古建买卖20多年,从一开始骑车走街串户收老物件,到收古家具,再到收购古民居,生意越做越大。他说:“来我这里买货的主要是东部沿海省份的古建公司,他们包到项目由我来供货,或者交给我直接做。”

  由村民领路,记者以古建采购商身份探访了村里多个收购大户。部分农家变身仓库,古建构件满地摆。

  走进一位李姓村民家中,记者看到院里以及四五个房间里都堆满了收来的古建筑构件,价格从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另一个李姓村民家的后屋堆放着上百个收购来的斗拱,年份大多为清代早期。房主告诉记者,这些斗拱都是下乡收来的,“现在单个斗拱不卖,要的话200多个打包,13万元全部拿走。这里价值最高的一个斗拱有人出价4000元我都没舍得卖。”

  记者调查发现,国保单位旁的古玩城里竟然也在暗地“踩地皮”。万荣县的李家大院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古玩城位于李家大院旁。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检索“万荣李家大院、古玩”等关键词显示,这里有相关企业70多家。记者暗访了解到,这些古玩店中不乏买卖古建筑构件。一位在古玩城开店的老人带记者来到附近一户农家,房间里堆满老斗拱、老门扇等,明码标价,一对石狮子20万元,木雕华板从1万多元到3.5万元不等。老人的一位亲戚告诉记者:“这些都是从各地收购来的,装修公司和古建公司来买的最多。近年‘古建风’走红,这些老构件很抢手。”

  被倒卖古建“改头换面”难辨认

  “我们在原形基础上做了很多改动。本身是‘瘦’的,我把它变成‘胖子’,本身没有‘头发’,我把‘头发’给弄上去。”吴某告诉记者,收购来的古建筑经过加工“美容”,别人想查都查不出来。记者拿着一张“整容”后的木楼照片,根据他提及的信息,咨询原古建所在地的文物专家、古建摄影师等,大家均表示不知道有这样的楼。记者又对山西历史上曾经消失的楼进行查询,截至发稿仍未找到符合条件的楼。

  在古建圈内,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有一些古建公司规模较大,其中三贤楼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业界颇有知名度。记者调研了解到,光在东阳一地,该公司就有九处基地堆放从各地收购来的古建筑,占地300多亩,每年光场地租赁费就达几百万元。

  吴某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之一。他表示,自己从事古建买卖16年,一共收了3000多套,这些年陆续卖了不少,目前库存还有1000多套。

  记者实地探访了该公司位于东阳市上卢镇湖沧村和巍山镇怀鲁村、高大村的三处基地。每处基地都堆放着一座座木构古建及古建筑“零部件”,成捆的椽子用铁丝捆着,石柱、石板、石墩到处都是,它们或裸露或披着防雨布,凌乱地藏在“深闺”。

  其中一处基地的看门人说,这些古建筑是从全国各地收购来的,以明清建筑为主,有戏台、花厅等。它们被临时搭建起来展示,柱子没有完全固定,整座建筑可拆卸运走。

  42岁的吴某对自己的“发家史”记忆犹新。16年前,他曾花2万元购买了一套古建筑,修复后以20多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刨去修复费,净赚约10万元。“这么漂亮的房子,价格这么便宜,我就动心了,觉得这个生意还是蛮好做的嘛。”

  由于各地对待古建筑买卖的态度不同,吴某会选择去好买、量大的省份做生意。“安徽不好收,我们好几个地方拆了,都被他们截了回去。山西好收、东西多,石雕基本上都是山西的。”

  经过十余年发展,吴某的公司从最初十余个工人发展到现在800多个。他培养了一批木匠,制作仿古产品、修复古建、给古建“整容”。“首先尺寸上要改良,高度要适合现代人,矮的增高、细的加粗、烂的修补上,要适合商业业态,大多跟原形差距很大,一般人认不出来。”他说。

  记者了解到,被倒卖的古建筑会“变身”成私人宅邸、高端会所、艺术家工作室、茶楼等,为私人老板装点门面。业内人士称,一些国内外高端品牌酒店也热衷于用古建筑建造高端奢华酒店。

  例如,全球知名度假酒店安缦酒店在北京、杭州、上海等地都建有古建筑风格的酒店。上海养云安缦的官方网站上有这样的描述:林影湖畔十三座明清民居历经迁建,从(江西省)抚州细心搬来一砖一瓦,业已成为安缦中国第四家酒店不可或缺的风景线。记者拨打酒店订房电话查询,不少房间要提前三天预订,其中顶级房是一套明清时期的古宅私卧,一晚房费超过8万元。

  “相比仿古建筑,有钱人更喜欢古建筑,是古董嘛。”吴某说,前些年为了生存,他们主要把古建筑卖给私人老板,近几年,他们开始跟一些地方政府合作,把大批古建筑留在某个地方,多数用于搞旅游。

  部分地方政府也成“买家” 斥巨资造古城

  多个古建商表示,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热衷打造古城、古街,有很多“大手笔”,但他们和地方政府合作得靠关系,有时会通过房地产项目“变现”。

  吴某说,他的公司代建了安徽阜阳颍上的管仲老街等项目,他购买的不少古建筑和构件落户到了这里。当地政府想给城市增加文化底蕴,就让他们打造古建商业街等项目。

  一些古建商称,地方政府投资文旅项目多是冲着“文化复兴”的政绩。目前,吴某正在给安徽滁州市全椒县打造太平古城项目,总规划1.8平方公里,总投资约38亿元,到2021年初建成开业。“根据协议,一期我要拿出200多套老房子,已有五六十套搬了过去。”

  “我们有个优势,可以在短时间内将整条古街修复好,甚至开业。因为我们所有的菜、料都备齐了,只是炒炒的事。”吴某说。

  有古建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要把一处240平方米的清代咸丰元年的四合院搬迁到外地重新搭建好,院子本身木架和石构件的费用70万元,加上砖瓦、水泥、白灰、混凝土等材料费每平方米约2000元,工人工钱每平方米2000元以及运费一万元,全部算下来大约167万元。

  拿出古建筑、投入大本钱参与文旅项目,古建商如何盈利?有古建商透露,地方政府会通过定向招拍挂,让企业在当地拿到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补偿”,并在地价上给予优惠、返还部分土地款。

  以“全椒太平古城”项目为例,全椒土地市场数据查询显示,与该项目同时期,吴某持股的万众达控股(杭州)有限公司和全椒万众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总价1.09亿元拿下了全椒县宗地编号2020-B-25至2020-B-30的六宗土地,其中两块商住用地楼面价每平方米为1020元、680元。记者查询了周边房地产项目,一些楼盘售价每平方米超过5000元。

  非法获利刺激倒卖偷盗行为

  记者在走访中遇到一座明代文物古建筑,看到四个柱础全部是新的,其中两个还被盗了两次。“没有办法,没人知道就被偷走了,老的柱础比这个新做的好太多。”一位村民不无遗憾地跟记者讲。

  对于文物建筑,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于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对于传统建筑,目前我国部分省已经出台相关的保护条例。其中,《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改变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原有高度、体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筑风貌。”《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传统建筑的保护性利用应当与其历史价值、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擅自改变传统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危害传统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然而,有利可图的交易不仅加剧古建买卖、诱发偷盗行为,还将黑手伸向受保护的文物、历史、传统建筑领域,使宝贵遗产遭受不可弥补的、难以估量的损失。

  ——古建贩子盯上受保护的古建,利诱村民买卖。

  在山西省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多个电线杆上贴着“专业拆房,专收老瓦、老砖、老木料”的广告,还留有联系电话。村里老房子有的砖雕门匾被卖,有的柱础被偷,村里遗留数个残垣断壁的房屋,大门上的锁生了厚厚的铁锈。

  晋南一处孙氏宅院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造于1877年,东房面阔三间,隔扇门窗,院门施木雕垂花柱门罩,雕刻精美。而如今人去屋空,蛛网遍布。记者看到东房房址上仅剩下一堵墙,墙上残留着柱子被拔下来的痕迹,门楼也被拆掉,只剩门洞。

  83岁的房主张奶奶说,她有四个儿子,大家都不愿意住老院子,她跟老伴儿搬出去跟儿子住后,房子再无人打理,后来她以3.1万元的价钱把东房和门楼卖了。“收古货的来个不停,找上门谈价格,我老舍不得卖!后来塌了,干脆卖了吧。”

  吕大叔家的“寿”字砖雕照壁和雕刻精美的门楼也被古建贩子盯上,趁他外出打工时,贩子说服他的老母亲,用2000元买了去。就这样,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残留的最精美的建筑部分也不复存在。

  ——对于无法购买,或者不愿意花钱购买的,古建贩子不惜违法去偷。过去十年里,在山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壶关天仙庙一对“对望狮”曾被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介休源神庙明代“二龙戏珠”琉璃壁心被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子崇庆寺千佛殿顶的琉璃伽蓝仙人被盗……原来的古建筑变得伤痕累累,而被古建贩子卖掉的构件,东拼西凑、张冠李戴。

  记者寻找一座县级文保单位的戏台,结果在原址上只看到一座新建的戏台,台上鸟粪遍地,长出野草,台顶的新建筑构件已经脱落。

  一位68岁的村民告诉记者,新戏台建于2013年,原来的老戏台是清代的,他记得上面的木雕造型别致,有龙、卷叶、象鼻三种形状。因村里无人管理,老戏台上的精美木构件被盗得一干二净,老百姓觉得戏台已经没啥价值,索性把它拆掉卖了。

  多方治理斩断灰色利益链

  古建筑承载着历史文化信息,被异地搬迁、重新拆建后,不仅改变了原有风貌,也斩断了历史文化传承。而村民通过卖房致富又会形成攀比之风,造成贩卖老屋的恶性循环,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古建筑的消亡。保护古建,守护文化传承亟待斩断灰色利益链。

  古建筑及构件倒卖产业链坐大成势,暴露出法律缺失、保护不够、监管不力、意识不强等诸多困境。

  第一,从立法、挂牌开始,切实加强古建筑保护力度。

  多个“踩地皮”的人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不买“挂了牌”的建筑。但记者在基层走访发现,即便是文物古建筑,标识牌(碑)的挂牌(竖碑)工作也远未全覆盖,更不用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里的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有的村干部甚至认不得、找不到村里的传统建筑,通过多方打听最终找到后,却发现已经被拆了。

  大量古建筑未被立法保护“身份不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对于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只有一些部门文件,没有上位法。个别省份如贵州、福建、江西制定了传统村落的保护条例,但大部分省份尚未出台。由于没有相关立法,直接影响县政府公布传统建筑名单和住建部门为传统建筑设置保护标识牌工作。“对传统村落来说,立法迫在眉睫,传统建筑没有身份,就没有‘护身符’。”

  “古建筑身份不明,被古建贩子钻了空子。”南京大学历史学院东方建筑研究所所长周学鹰说。

  第二,应加大对倒卖古建筑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有些保护只停留在一纸文件上。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异地迁建传统建筑和依法打击盗卖构件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传统建筑及构件被异地迁建、盗卖等行为,并将在全国启动专项督查。

  然而记者在公开渠道多方查询,至今未查到相关专项督查结果通报,也未见有相关部门因古建筑异地买卖而受到通报批评。

  第三,地方政府和民众保护古建筑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同时基层政府应想办法解决百姓现实需求,为古建筑寻求出路。

  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不认为拆、卖文物建筑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文物部门很少对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罚。基层文物普法工作亟待加强,应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相关法律的案例培训。过去在不少地方,基层对文物保护法、文物建筑的价值、文物原址保护意义的宣传几乎是空白,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百姓的建筑审美能力和法律意识。

  同时,百姓住房改善、娶亲的需求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等有冲突之处,基层工作者建议在源头“严堵”的同时,地方政府还应考虑百姓需求,积极为古民居寻找出路。一方面,允许住户对古民居内部进行适当改造,有水冲厕所、洗澡间等,使其更加宜居;另一方面,基层相关部门应联合起来,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产权不清晰等问题,使部分古民居成为书屋、活动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重新焕发生机。

  第四,改变地方政府“造古城”的做法。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表示,地方政府买古宅“造古城”,给古建筑带来开发性破坏,成为盆景式保护,反映出地方干部对古建筑保护等认识不到位,归根结底还是文化不自信。

  “拆建、移建古建筑,使古建筑丧失了‘可读性’,遮盖、混淆历史。这是关系到文化认同和文化安全的大问题。”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王军说。

    (参与采写:刘翔霄、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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