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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登记购房人数在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项目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董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发布。根据《通知》,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此外,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七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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