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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宁县实行购房激励政策:首套房最低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董添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11月23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一年。为鼓励居民购房,吸纳人口进城,扩大住房内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实施意见》还提出,放宽商品房预售标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各商业银行要在严格遵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宏观金融政策的前提下,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在国家规定最低标准25%的基础上,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开展“个人征信救助”,正常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要强化银企对接,各商业银行要对信用良好的受困企业,合理延后贷款偿还期限,续贷或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信贷支持,缓解资金压力,支持和保障市场主体在宁投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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