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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港交所联名致函督促IPO保荐人尽责

吴瞬 证券时报

  12月10日,市场有传闻称,香港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于12月5日联名致函IPO保荐人,就近期递交的新上市申请中所观察到的质量下滑,以及某些不合规行为,表达监管关切。

  据悉,信函提及的不合标准的情况可能包括:所提供的上市文件品质差劣,审查不足,如涉及业务模式的描述不够清晰、过度使用宣传用语;选择性呈现行业数据以夸大上市申请人的市场地位;保荐人未能及时回应监管机构的意见,哪怕已给予明确的指示,仍有保荐人对个案的基本事实都缺乏认知;保荐人在招股阶段未能按既定时间表遵守相关的流程,甚至曾出现个案在处理一些关键监管流程时,投行的负责代表未能及时联络或被指派的人不具备足够知识处理,导致未能满足招股阶段所规定的时间表等。

  证券时报记者向港交所求证获悉,港交所确认与香港证监会就上市申请相关事宜联合致函保荐人。

  港交所表示,为了推动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港交所致力确保新上市申请的审核能及时且严谨进行。同时,港交所也积极与发行人、保荐人及专业顾问保持紧密沟通,以确保提交的上市资料内容完整并维持高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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