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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重点审查监管六类债券发行人

王兴亮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日,深交所全面完成深市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工作。截至目前,深交所共对211家债券发行人发出年报问询函,占已披露年报发行人家数的31%,共向发行人提出各类问题1000余个。

  从本次审查情况看,2017年度深市债券年报信息披露情况较往年明显改善,绝大多数发行人深耕实业、经营良好、业绩平稳,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治理运作规范。据统计,2017年深市债券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债务规模总体平稳,平均营业收入规模约1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平均净利润约7.5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9%,财务杠杆整体安全。同时,深市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2017年盈利水平稳步提升,平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归属于母公司平均净利润同比增长11%,盈利水平提升主要来自于主业经营状况的改善。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年报事后审查的效率和质量,深交所今年专门成立债券年报审核工作小组,结合往年年报监管工作经验,从债券信用风险防范的特点和要求出发,围绕可能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变化的情形,确立六类重点审查监管对象:一是经营、财务及现金流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发行人;二是发行人或其重要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债务违约的;三是发行人或其重要子公司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的;四是最近一年债券跟踪评级被下调或评级展望为负面或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发行人;五是近期债券价格大幅下跌且投资者覆盖面较广的发行人;六是财务指标或发生重大事项触发《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中关注类或风险类指标的发行人。

  结合债券产品的特点和监管经验,深交所今年年报审查中以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核算合规,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司治理有效运作为四大主线,及时梳理总结年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出年报问询函,并强化对重点监管对象的“刨根问底”式问询,加大审查深度与专业性。同时,深交所针对年报审查问题及时与各地证监局沟通交流,吸纳证监局有关审核意见,并对年报审查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及时采取措施,充分发挥联动协同监管的作用。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对于年报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递进式监管措施。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管,密切关注评级机构对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不断加强中介机构尽职履责的意识和能力,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促进深交所债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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