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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业绩与应收账款“齐增”

报告期内累计计提坏账准备超亿元

经济参考报

  记者 谢碧鹭

  近日,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景科技”)公开回复了深交所第三轮问询,并更新了招股书。《经济参考报》记者研读招股书发现,报告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下同)内,宏景科技业绩稳健增长,但应收账款也“水涨船高”。而和同行业公司相比,宏景科技的偿债能力较弱。此外,宏景科技报告期内还引入了多家投资机构,其中持有宏景科技3.13%股份的靖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靖烨投资”)在报告期内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应收账款不断增长

  逾期比例同步扩大

  据招股书披露,宏景科技是一家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商。财务数据显示,宏景科技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603.43万元、40224.42万元、56739.97万元和19021.13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6.97%和41.06%;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55.68万元、3474.66万元、6524.78万元和302.79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47.50%和87.78%。

  在宏景科技业绩稳健增长的同时,其应收账款也在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分别为14880.35万元、17393.64万元、27315.67万元、25806.4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9.57%、43.24%、48.14%和135.67%。且2019年和2020年,宏景科技应收账款分别同比增长16.89%和57.04%,其增速远快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速。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宏景科技逾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6445.66万元、9400.00万元、14530.13万元和14715.71万元,分别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38.85%、47.21%、49.04%和49.97%,逾期规模及占比均在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8月31日,宏景科技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8.94%、60.11%、41.87%和10.62%,不断下降。宏景科技表示,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也快速增长,应收账款金额将会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宏观环境或行业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快速增长但无法回收的风险。

  在对宏景科技的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相关逾期客户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及后续合作情况。宏景科技认为,公司客户主要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金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款项无法收回风险较小。不过同时宏景科技也表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项目一般属于客户的固定资产投入,可使用年限较长,因此单个客户在短期内的后续合作需求较低。报告期内,宏景科技对应收账款分别计提了1709.12万元、2516.88万元、2313.11万元和3639.94万元的坏账准备,累计超过1亿元。

  此外,宏景科技存在业绩季节性特征,在前三季度特别是上半年,公司的项目回款较少。这一特点导致宏景科技的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报告期内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98.10万元、1970.77万元、3283.21万元和-16256.88万元,波动较大。宏景科技就此提示了“营运资金不足引致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有足够的业务开拓、实施所需的营运资金,则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

  偿债能力弱于同行多项核心专利被质押

  《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和同行业公司相比,宏景科技的偿债能力有待提高。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宏景科技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37%、72.24%、62.58%和63.13%,虽呈下降态势但仍处行业较高水平。在招股书中,宏景科技共列举了恒锋信息(股票代码“300605”)、天亿马(股票代码“301178”)、银江技术(股票代码“300020”)、佳都科技(股票代码“600728”)和长威科技共5家公司用于对比,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28%、43.42%、47.88%和46.06%,不论是平均值还是单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宏景科技。

  与此同时,宏景科技坦言,和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仅通过银行授信和外部融资增加公司的资金。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宏景科技的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4150.00万元、2605.13万元、2002.84万元和4246.29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截至报告期末,宏景科技仅有7项发明专利,却屡次将其用来质押借款。报告期内,宏景科技通过“一种支持数据保密的光盘文件系统”和“一种IDC机房设备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两项专利质押发生了1000万元担保债权,目前已提前偿还。2021年7月2日,宏景科技以“一种具有射频信号识别的定向检测系统”和“一种满足单人或多人需求的自适应照明系统”两项专利进行质押反担保,分别向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各借款1000万元,合计2000万元。

  宏景科技在提示“核心专利质押的风险”时表示,公司应上述银行的要求,在申请办理贷款事宜时办理了上述专利的质押登记。由于上述专利为公司的核心技术,若公司发生逾期偿还本息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导致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申报前解除对赌协议个别股东成被执行人

  报告期内,宏景科技共进行了四次增资。其中,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宏景科技共进入了广东粤科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粤科共赢”)、广东弘图文化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弘图文化”)、广州长晟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长晟智能”)、靖烨投资、广州市中海汇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海汇金”)、福州启浦鑫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福州启浦”)、佛山暴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暴风投资”)、佛山蚁米金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蚁米金信”)和广州蚁米凯得宏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蚁米凯得”)等9家投资机构。

  在入股的同时,宏景科技及其实控人欧阳华、自然人股东还和上述投资者签订了多份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包括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最优惠待遇等。例如,在业绩承诺方面,根据宏景科技和粤科共赢、弘图文化签订的协议,宏景科技实控人欧阳华承诺,2019年宏景科技实现经审计不低于5000万元的净利润目标。如果宏景科技2019年度未完成上述目标,则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实控人欧阳华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宏景科技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在引入靖烨投资、暴风投资等机构时,宏景科技自然人股东和实控人对2020年及2021年业绩均作出了承诺。

  在股份回购权方面,宏景科技同粤科共赢、弘图文化签订的协议约定,若公司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以机构股东同意的估值被上市公司收购,或宏景科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上述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宏景科技实控人欧阳华以现金形式收购其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在引入靖烨投资、暴风投资等机构时,宏景科技均签订了类似协议,对上市时间或被收购时间作出了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5月16日,也就是在宏景科技首次申报前不久,宏景科技及其实控人等相关方与对赌机构股东签署了《终止协议》。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注册制的实施,监管层的审核日趋严谨,宏景科技IPO前夕集中终止对赌协议,或是为了应对监管层的审核。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宏景科技所引入的机构投资者中,持有宏景科技3.13%股份的靖烨投资于2021年6月24日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金额高达1067.34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丰台区人民法院还相继冻结了靖烨投资所持有的山西靖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灵石县靖烨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和靖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目前,靖烨投资的实控人吴靖宇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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