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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收关注函 要求说明是否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

何昱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金刚玻璃6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再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关注函指出,6月16日晚间,公司披露公告称,拟投资41.91亿元建设4.8GW光伏项目,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司股价自6月17日至28日,累计涨幅81.94%,其中,6月22日至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价异常波动情形。6月29日,公司披露公告显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光雄于6月16日至28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形式减持公司股份515.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9%,其中,何光雄于6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减持均价64.84元。

  此次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关于本次4.8GW光伏项目投资的筹划过程、关键时间节点、参与决策人员,公司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知悉该投资事项的具体时间和情况,是否存在提前泄漏内幕信息的情形,公司自筹划该项投资起至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前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要求何光雄说明知悉公司投资4.8GW光伏项目的具体时点及方式。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明确说明是否通过披露投资巨额光伏项目公告炒作股价以配合何光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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