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金龙机电出具警示函
王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浙江证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对金龙机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决定称,金龙机电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万元至300万元。2022年4月19日,金龙机电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103.42万元至9610.50万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决定称,金龙机电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黄磊,财务总监何晓嫩对前述事宜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