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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副总经理陈泉强收警示函 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

王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7月28日公布的《关于对陈泉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陈泉强担任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电子”,603595.SH)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存在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决定对陈泉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称,东尼电子于2022年7月5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陈泉强于2022年6月27日、6月28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24万股,成交金额为90.6万元。

  警示函进一步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财报显示,2010年2月至今,陈泉强历任东尼电子车间主管、切割刚线项目主管、金刚石切割线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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