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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报报道向公司发出关注函 深交所追问*ST科林相关业务真实性等问题

张冬晴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8月29日,深交所向*ST科林发出关注函,对中国证券报独家报道的公司所涉及多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及其年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为“永拓所”)就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本报8月26日刊发题为《*ST科林“保壳术”调查:互联网业务突击收入成色几何 二级市场浮现关联账户“暗盘”》的报道,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根据*ST科林披露,2021年度营业收入所涉及的三个主要客户柠檬无限网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简称为“柠檬无限”)、长沙青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为“长沙青萤”)和成都美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为“成都美翔”),累计耗资7000多万元向公司采购电商平台、大数据平台等项目。由此,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而避免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然而,本报记者深入调查却没有找到上述三个主要客户耗资数千万元向*ST科林购买电商平台、大数据平台等项目开展业务的对应实体,且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增值电信业务资质。

  对此,深交所要求*ST科林进一步核实,本报报道所指柠檬无限、长沙青萤和成都美翔存在与公司签订合同前夕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官方网站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一系列变更登记的情形是否属实,并说明柠檬无限、长沙青萤和成都美翔开展业务的对应实体办公场所、官方网站和主营业务等存疑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还要求永拓所结合审计执业过程中采取的相应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就本报报道事项详细说明对所涉及业务真实性问题是否进行了有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深交所要求*ST科林回应本报报道的情形是否属实,如属实则需要进一步说明不具备相关许可证情况下上述公司电商平台业务开展的合规性,相关营业收入是否具备真实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由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要求永拓所解释其审计结论的判断依据、合规性和准确性,是否依据有关营收扣除相关规定,履行必要勤勉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恰当专项意见。

  针对本报记者调查发现*ST科林控股股东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明函投资”)、实际控制人廖星生的潜在关联方账户孙毓、石林、北京大树基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康盛德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涉嫌存在于明函投资受让原实控人股权前违规增持公司股票,且与公司披露的股东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等相关内容不一致等情形,深交所要求*ST科林核实本报报道所指相关账户是否受同一主体控制,相关主体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应当披露权益变动信息的情形,定期报告中前十大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披露是否准确,相关账户的股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或业务往来。

  此外,针对柠檬无限的相关问题,深交所要求*ST科林及其审计机构永拓所再次逐一对相关业务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列明所履行的审计程序;针对相关可比公司,深交所还要求*ST科林就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主体所处的行业及产业链地位、客户及供应商资源、核心技术及竞争力、收付款及现金管理政策等进行详尽论证及可比性的理由与依据,并要求永拓所针对公司的上述论证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8月25日晚间公告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之前,*ST科林已经多次被深交所监管问询,其中涉及2021年年报的问询已经历长达三个多月的延期依然没有下文。

  根据*ST科林更正后的2021年年报,公司2021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仅为1.45亿元。如果2021年报涉及本报所质疑的三家主要客户累计7000多万元营业收入经核查发现应扣除而未扣除,则可能导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而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交所还特别要求*ST科林结合前述情况,以及被立案调查情况,就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情形进行必要且充分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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