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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已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前四笔股权转让款总计9.85亿元

倪铭娅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12月28日晚间,广东明珠发布关于收到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第四笔股权转让款2.46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已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前四笔股权转让款,合计9.85亿元。 

  据悉,广东明珠在2021年推动了一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其中包括向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城投”)出售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公司”)92%的股权。此次股权出售的价格为广东明珠对城运公司的累计出资额27.6亿元。在债权债务冲抵后,兴宁城投实际应支付21.1亿元。

  根据公司与兴宁城投签订的《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兴宁城投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平均每半年等额支付2.46亿元。

  公告显示,广东明珠已分别在2022年6月29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9日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共7.39亿元股权转让款。截至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已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第四笔股权转让款2.46亿元,公司表示将根据后续收到股权转让款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日前,广东明珠披露了回购公告进展,截至12月25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8920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06%。公告表示,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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