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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 要求完善关联交易内部审批流程

罗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罗京)5月16日盘后,金利华电公告称,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吴秋生、阮江军、上官泽明共同提交的《督促整改意见函》。

  督促函显示,5月8日,金利华电收到山西监管局《关于对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了解,2023年12月27日,公司子公司金利华设备与浙江金美签订订货合同,约定金利华设备向浙江金美采购绝缘子生产原料钢脚,金额3400万元。浙江金美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金利华设备与浙江金美发生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这些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多条规定。

  三位独立董事要求公司能够认真吸取教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将修改完善的相关文件及时提交董事会审批并认真执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防止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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